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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世界各国都充分意识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重要性,纷纷通过立法将未成年人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逐渐形成了完善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体系。我国目前根据“预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初步形成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格局。但目前我国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法律是不完整的、欠缺系统的,各地方省市需要充分认识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体系的基础作用,根据上位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原则和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地方预防条例,健全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法律体系,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针对性,提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科学性。本文以分析上海市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为基础,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根据上位法的精神,论证了地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制定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张以制定地方预防条例为契机,开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新格局,以解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本文草拟了《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建议稿并对建议稿做了简单的说明。本论文分为主体和附录两个部分。主体部分按照结构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我国近二十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基本情况和趋势的介绍,通过数据分析的方法介绍了我国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学界对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分析与判断,最后笔者得出自己对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状况的结论,呼吁通过完善立法的方式对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第二部分是关于中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法现状的介绍,本部分包括两个部分,分别为中央预防立法现状考察和上位法对于下位法的影响。从预防法的颁布过程与法律内容、发挥的作用于存在的不足角度对上位法进行了分析;从地方预防立法的名称结构、基本内容、存在争议等角度分析了上位法对于下位法的影响。第三、四、五部分是关于地方预防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紧迫性的论证,以上海市为例,分别从未成年人身心特殊性角度、预防犯罪工作形势角度、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体系等角度论证了地方预防立法的必要性;从地方预防未成年人工作角度与热点问题等角度论证了地方预防立法的重要性;从地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稳定发展与解决法律冲突角度论证了地方预防立法的紧迫性。第六部分是以上海为例,对地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立法内容进行了探索:从预防条例的体例、指导原则、预防工作的协调机构、预防工作对象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证与探索。第七部分是基本结论和建议,对全文进行了综述在附录部分,作者以上海市为例,草拟了地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建议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