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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加入到上市公司的行列中,并日益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而在我国的民营上市公司中,金字塔股权结构是普遍存在的。由于在金字塔股权结构下会使得最终控制人拥有的现金流权和投票权相分离,一些民营企业家通过这种持股结构来控制尽可能多的公司,逐渐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建立起了民营上市公司的系族,如唐氏兄弟的德隆系、华晨系等等。而随着仰融出走华晨、德隆坍塌、郎顾之争等这些民营上市公司的系族所引发的问题不断地出现,使得学者开始关注和研究金字塔股权结构所带来的影响。
上市公司对外公布的财务报告是外部投资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而最终控制人为隐藏其通过关联方交易,资金占用等手段对上市公司的侵害,会对财务报告进行选择披露。财务报告的披露已成为上市公司的一种战略选择,使得相关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目前我国对中小股东的利益的立法保护和对最终控制人的责任追究尚存漏洞,使得这些损害行为不断地出现。现有对金字塔股权结构的研究主要是集中在对公司价值、股利政策方面的研究,对有关盈余管理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也是在直接框架下的研究较多,从最终控制人角度进行的研究不多。因此,本文从最终控制人的角度来研究金字塔股权结构特征对盈余管理影响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以我国沪深两市民营制造业上市公司2004-2006年的数据为研究样本,通过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了金字塔股权结构特征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1)金字塔股权结构的控制层级数与盈余管理之间是正相关关系。控制层级数越多,盈余管理程度就越大;(2)最终控制人所拥有的现金流权比例越高,控制层级数对盈余管理的影响会降低;(3)随着最终控制人的投票权与现金流权分离程度的增加,盈余管理有上升的趋势。研究表明,在我国民营制造业上市公司中,金字塔股权结构下的投票权和现金流权的分离及控制层级的存在会对盈余管理产生影响,但由于激励效应的存在,这种盈余管理行为会随着现金流权的提高而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