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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金融体系改革和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利率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更加突出。基准利率作为一国利率体系的核心和主导,能够及时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状况,传导货币政策意图。我国目前正处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如何选择和培育基准利率,对于推动金融机构产品创新、提高市场主体的利率敏感性、推进金融市场向纵深方向发展,实现金融调控从数量型向价格型转变调控转变等方面都有重大意义。
长期以来,我国利率被严格管制,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基准利率,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尽快确定市场基准利率对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稳定有着重要意义。鉴于此,中国人民银行一直在努力构建我国货币市场的基准利率体系:1996年开始推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Chibor);2004年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发布债券7天回购利率作为货币市场基准利率的参考指标;2007年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被称为我国货币市场的基准利率。那么Shibor能否担当起我国基准利率重任,引起了学者的普遍关注。
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之一在于找到合适的市场基准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形成合理的市场利率体系。在当前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关键时期,如何选择基准利率成为重要话题,国内学者对此进行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证探讨,但仍无统一结论。鉴于此,笔者认为基准利率的选择,要基于我国国情来研究货币市场利率,以此寻求比较理想的基准利率。根据市场基准利率选择的一般原则和国际经验,我国亦应选择某种货币市场利率作为考察对象,如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国债回购利率、Shibor等。
本文概述了我国基准利率的发展历程,侧重介绍现行基准利率的现状及存在问题,面对当前基准利率争议,特别是Shibor能否真正担当起货币市场基准利率的重任问题,笔者引入了国外经验借鉴,通过介绍了国外的基准利率,即美国的联邦基金利率、英国的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日本的同业拆借利率,总结了基准利率选择的四个原则,试图为我国基准利率的选择提供参考。笔者围绕基准利率选择的四个原则,详细地分析了我国的同业拆借利率、回购利率和Shibor各自特点,研究表明Shibor在稳定性、相关性、可控性方面优于其他利率,在市场性方面也不断增强,随后,笔者又进行了Granger因果检验,进一步肯定了我国当前选用的基准利率,即应该坚持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作为基准利率,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
长期以来基准利率的缺乏,使我国的金融市场很不完善,市场主体对基准利率利率的认识和应用不足,为了保障Shibor基准利率地位,笔者借鉴国外完善基准利率配套措施的有关经验,为完善我国基准利率的配套措施提供了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