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研究

来源 :安徽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aodt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刑事诉讼法兼有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权两大作用。由于我国的急速发展,使得我国刑事诉讼进入一个误区,即一味追求效率而忽略了程序设计的合理合法性。尤其关于精神病患者这一特殊群体的立法,因其特殊性,使得立法程序设计更是难上加难。以前用"癔症"、"失心疯"、"武疯子"等词来形容正在发病时的精神病人,突显了这类人群在发病时对自身行为的不可控性以及对社会的危险性。在我国没有实行强制医疗程序之前,如何妥善处理这类人群不仅是个体家庭的沉重负担,也是社会安全所面对的一大难题,更是对我国关于精神病患者立法的严峻考验。所以,研究本课题对于维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利、保护社会公共安全、维持社会公共秩序、完善我国法律体系都有着重要意义。普通法律程序主要为了惩戒犯罪,明确被告的刑事责任,而强制医疗程序的主要目的在于医治精神病人,消除其危险性并帮助其回归社会,这是两者不同之处。由于人大立法通常滞后于现实,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不免发现立法上有疏漏之处。从程序制度来说,程序的启动条件难以界定,适用对象范围过于狭窄,对于"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性"标准不明确;从程序进行阶段来看,法律未赋予双方当事人司法鉴定启动权,如法院依职权启动程序,则违反了控审分离原则。启动的前置程序适用标准不一;在适用程序上,刑事普通程序与强制医疗程序之间转化存在立法缺陷,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无制约力,审理程序不具体;从证据制度角度,存在着证明对象不明确,证明责任不清楚,被强制医疗人救济权难以保障的立法缺陷;检察院的监督机制也存在着包括监督主体模糊、对象不确定、效力有限以及职能重叠等问题。要对强制医疗程序进行完善,首先要确定适用条件的标准,明确界定启动和决定条件之间区别,阐明"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性"相关概念,以及将无刑事责任能力和责任能力不足的精神病患者,无诉讼参与能力的精神病人纳入强制医疗对象范围;其次,应当将法院依职权启动权收回,完善精神病鉴定程序;再次,要使普通程序与强制医疗程序之间可以在不同情况下完美衔接,建立精神病鉴定羁押制度来代替临时性保护约束措施;再者,优化合议庭组成人员,明确开庭审理方式,延伸法律援助适用阶段;然后,通过立法来确定强制医疗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将体制内的精神病医院统一改造为专门的强制医疗机构,并赋予被申请人上诉权,被害人附带民事赔偿权;最后,通过立法明确检察院为监督机关,以检察点为主,巡回为辅的方式加强对医疗机构监督,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效力。
其他文献
儒家自然哲学是儒家思考人自身所面对的自然界而形成的哲学思想。它以"天"、"太极"、"理"等范畴建构了形上学,以"道器"、"常变"、"知行"等关系确立了辩证法,还包括以"德性之
《悟真篇》是北宋以来道教内丹学集大成的作品 ,其作者张伯端因而也成为道教史上可圈可点的人物 ,被尊为南宗丹法的始祖。张伯端的著述传世不多 ,却构建了一个完整的修炼体系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搞好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是加强和搞好党的自身建设最基础的工作。党的基
在18世纪西方工业革命给人类带来加速化、全面化的环境灾难,在环境危机成为人类生存的第一危机以后。返观历史,人们几乎不约而同地发现,这是西方主客二元、天人二分哲学思维
<正>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硫化机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精度、可靠性、稳定性等方面有了一个质的飞跃,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之列。迄今世界轮胎巨头前“五强”已有“四强”使用我国产
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面对的首要问题就是私权与国家管理秩序之间的价值定位.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一般是针对两种客体展开的:其一是权利人的权利,其二是国家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本文以浙江特色小镇的创建为契机,分析人才跨越式发展的难得机遇,指出既有优势和先发优势是特色小镇人才发展的强大动力,同时也面临规划定位、集聚到位和服务补位等主要制约
<正> 本文讨论的广义积分指无穷积分与瑕积分,即函数在无穷区间上的积分与无界函数的积分.它们是借助于可变上(或下)限的黎曼积分的极限来定义的.要判别它们的敛散性,可考虑
出现的直播乱象,恐怕不能以当事人觉得“好玩”、平台方疏于管理之类的言论来掩盖。$$近日,有媒体报道,尽管“网络直播月入百万元”已被证实是个例,但仍有不少人希望通过网络直播
报纸
计算机模拟作为一种有效的方法广泛用于固体材料,尤其是微孔材料的研究中,在结构、热力学、吸附分离和催化等性质的研究中取得巨大成功。本文采用了蒙特卡罗和动力学方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