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美国的联邦最高法院至今已有225年的历史,创立伊始的联邦最高法院并无权威可言。联邦最高法院的弱势地位一直到1803年才有所改变,通过对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审理,联邦最高法院终于赢得了制衡政府其他部门的权力与威望。在此后的历史进程中,联邦最高法院通过不断的司法实践努力,逐步扩大自己的司法权威,从而使得美国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甚至是政治问题都纳入到法院的审判范围内。权威的扩张最终使得联邦最高法院确立了在美国国家生活中的权威地位。为什么联邦最高法院在美国心目中会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是本文探讨的重点。针对该问题,笔者重点围绕联邦最高法院司法权威形成的必要性以及联邦最高法院独特的条件进行综合论述。其中在本文的第二部分笔者结合美国社会的二元结构特点概括分析联邦最高法院司法权威形成的必要性;第三部分笔者通过对美国的法律民主传统、美国独特的司法制度以及最高法院大法官们自身的司法努力等因素的论述分析权威形成的条件。通过综合性的分析笔者将联邦最高法院司法权威至上的形成过程及原因详细地展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