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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作为一项公共产品具有明显的外溢效应,在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差异较大,中央对各地方的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也有很大差别,并未完全实现均等化。新疆地方的义务教育相对于发达地区还有很大差距。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中央政府缩小地区间差异最主要的手段,也是中央政府对教育资源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体现。目前,我国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缺失,各级政府责任划分不明确、转移支付方式单一,支付标准不科学、法律监督不健全等诸多因素,导致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落实不到位,难以保证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分布和教育公平的实现。本文主要阐述新疆地方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并以新疆昌吉市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的情况进行具体的个案分析,在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基础上,对完善新疆地方义务教育领域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出相关建议。综上,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目前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基本理论,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的概念及模式。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新疆地方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期间主要反映了新疆目前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义务教育经费总量投入不足、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单一、资金分配方法和标准缺乏法律规范和科学性等问题的提出。第三部分主要以新疆昌吉市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的情况进行具体的个案分析。其中包括对昌吉市义务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的概述。最后通过对大量数据的实证分析归纳,提出对昌吉市义务教育领域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思考。第四部分基于前文对我国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理论阐述和新疆地方及昌吉市的义务教育领域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实证分析,借鉴美国、德国、日本等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先进经验,结合新疆义务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就新疆地方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出进一步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