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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是中国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过渡的历史性变革时期,对于地处我国西北边疆的新疆来说也不例外。清代在新疆南疆盛行的伯克制度已不再适应历史发展的需要,取而代之的则是乡约制度。乡约制度作为我国古代的一种基层行政制度,在民国初期在内地已总体走向衰落,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在新疆却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并在杨增新时期达到顶峰。因新疆复杂的人文和地理环境,杨增新时期的乡约有别与我国封建时代的内地乡约,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特征。因此,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该时期的乡约进行系统的研究。全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研究:第一部分,主要是对我国乡约的出现及其发展进行阐述。因保甲制度和里甲制度均为我国古代重要的基层社会制度,因此有必要将其进行比较说明。另外,该部分还对乡约在新疆的出现与发展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阐述。第二部分,杨增新对待乡约的态度及其采取的整顿措施。第三部分,论述了杨增新时期新疆乡约的特点,及其在基层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第四部分,考察了杨增新时期乡约的职能,便于全面的认识该时期的乡约。第五部分,因乡约作为一种基层行政制度,那么乡约与基层政权之间的关系就需要进行探讨;乡约所管辖的直接对象即为农民,所以笔者在这部分还探讨了乡约与农民之间的关系。本文的主旨是通过研究杨增新时期的乡约制度,更好地认识民国时期新疆的基层社会状况。该制度不仅影响着杨增新对农村社会的控制,而且对农村乡里社会的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另外,通过对杨增新统治新疆时期乡约制度的集中的探讨,弥补了学术界杨增新研究中重外交关系及民族、教育、司法、军事等内政方面研究,而忽略乡约等基层社会控制研究的不足,促进全面深入地认识杨增新在新疆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