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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取得了 GDP持续高速增长、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成就。然而,落后于经济增长步伐的半城镇化、资源浪费、生态破坏等众多城镇与乡村问题、生态环境问题、人口问题、土地问题严重限制和制约着国民经济社会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取消农业税、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建设等国家先后提出的城乡发展决策与发展战略,是我国对化解城市与乡村发展症结的积极回应;与此同时,时隔37年而又重新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也是从中央的高度对城市发展进行统筹指导与顶层设计。然而,从我国多年来的战略调整与统筹设计来看,城镇的地位和城镇被赋予的使命虽有所上升,但是总体还是重视不足。另一方面,我国以牺牲资源和生态环境为代价、利用人口红利等手段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换取经济快速增长的方式已经难以为继,要素投入与投资驱动的增长方式已经不可持续,消费拉动和创新驱动成为新时期经济增长的主要着力点。其中,通过国企改革、金融体制改革、人口制度和土地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改革等方面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给我国带来改革"红利"的同时,国内经济结构、体制结构也得到不断的调整、转型与创新。其中,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即俗称的"强镇扩权"改革,在解决强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不足的同时,也促使了城镇治理模式的转型与创新。然而,由强镇扩权改革为推手而推动的城镇治理模式转型过程中,出现了城镇政府转型受阻、县市与城镇两级政府关系失衡、城镇治理主体间沟通协调机制缺乏等问题。这些问题均指向一个新的问题:城镇治理模式创新该向何处发展?针对此研究问题,将强镇扩权改革看作中央和地方政府进行新一轮分权的实践,以及资本再地域化背景下城镇地域单元的尺度重构过程。在此语境下,借助尺度重构和新公共服务理论,着重从城镇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和推进城镇多中心治理两个方面建立与城镇治理模式创新的关系,并以此为本研究理论的切入点。结合城镇治理模式创新相关方面的研究及各地强镇扩权改革的实践,本研究拓展了城镇治理模式的内涵、建构了研究的理论框架,即城镇政府治理、上下级政府间关系的治理、城镇内部治理主体间关系的治理。以长三角地区实行强镇扩权改革的试点镇为例,通过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的方法,评估扩权改革试点镇的实施效应,总结试点镇在城镇治理模式方面的经验、模式与问题。在本研究理论架构基础上,通过分析城镇政府、城镇居民、企业、非政府组织等治理主体的利益诉求与支出责任,建立了基于治理主体关系的"正四面体结构"理想模型,以此解释和推演城镇治理主体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在此基础上对基于强镇扩权的城镇治理模式创新提出一些思考:建立强镇扩权进入与退出机制,保障权力下放合法性;协调城镇政府内部关系,创新城镇政府治理模式;协调城镇治理主体间关系,创新府际、政企与政社治理模式;协调城镇与乡村关系,创新基层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