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非法行医行为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扰乱了正常的医疗服务和社会治安秩序,破坏了社会的稳定和谐。虽然经过多年卫生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开展的取缔、处罚和追究刑责等一系列的“打非”行动,非法行医数量有所减少,但由于各地“打非”工作发展不平衡、就医保障未解决等原因,在利益的驱动下,仍有不少法制观念淡薄者置国家法律法规和患者的生命、健康于不顾继续非法行医,大部分均已进入涉罪状态,这也就决定了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行政执法职能与刑事司法职能衔接工作是国务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为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推动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工作,解决“以罚代刑”、“以罚代管”的问题而提出的工作机制。本文选取非法行医案件移送过程中行政执法职能与刑事司法职能如何交叉连接的问题为研究对象,通过调研、分析典型案例等方式,分析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5号,以下简称《解释》)颁布以来,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中的问题和成因,调研各地查办案件和移送工作的流程、信息沟通和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情况,以及在当前立法环境下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中较为妥善和广泛应用的做法。本文涉及的核心问题是完善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衔接机制的问题,对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行刑衔接”程序提出可行性建议,也包括完善对行政执法权和衔接工作的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对案件移送的证据、程序等进行深入的研究,以图解决办理非法行医案件过程中所存在的重行政轻刑事和执法人员有法不依,“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甚至渎职的现象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