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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植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野生动植物的国际贸易是造成物种濒危的重要原因之一。加强对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的控制,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具有重要意义。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开始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的管理,特别是在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后,我国的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工作不断向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但直至目前,在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上,我国还有一些方面需要不断完善。本文在回顾我国进出口贸易及贸易管理状况的基础上,就其中的进出口监管问题、进出口审批问题以及外来物种管理问题作以研究。 鉴于提高进出口监管水平,是实现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有效管理的重要环节。针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监管中存在的口岸多而分散、海关关员现场监管能力弱、边境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等问题,提出采取限定进出口口岸、对出口野生动植物进行标记、加强进出口管理部门与海关的合作及严厉打击边境走私活动等具体管理措施。 鉴于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审批存在物种管理权属不明确、审批过程太长等问题,提出加强法制建设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加以规范和完善的具体建议。 鉴于外来物种入侵已经给我国的生态环境、农林业生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在加强立法、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相关部门的合作、开展公众教育和培训等方面提出建议,以便有效阻止外来有害物种的入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