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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适宜性评价是近几十年来土地资源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通过对农用地的适宜性评价,结合各个土地单元的限制性因素,因地制宜地制定治理和改造措施,为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土地提供决策依据。本研究以典型喀斯特地区——贵州省安顺地区辖属的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为研究对象,针对镇宁县农用地中占比重最大的三种利用类型(耕地、林地、草地),综合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在基础理论的指导下,构建合适的分类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利用RS和GIS技术,建立土地信息的空间和属性数据库。将层次分析法和矢量累加分析法相结合建立综合评价模型,对镇宁县农用地中不同用地进行适宜性分级,为农用地利用结构的优化提供理论支持。研究结论主要有:1.镇宁县耕地高度适宜区域面积为35,143.78hm~2,占所有农用地面积的24%,主要分布在镇宁县北部、中北部,基本与现状中耕地的分布相符;中度适宜区域面积为50,656.54hm~2,占所有农用地面积的34.59%,主要分布在中北部和中南部;边际适宜区和不适宜区的面积为60,633.58hm~2,占所有农用地面积的41.41%。2.镇宁县高度适宜林地的区域面积为37,036.40hm~2,占所有农用地面积的25.29%,主要分布在镇宁县北部、南部和中东部;中度适宜区集中分布在镇宁县北部和南部,面积为60,855.25hm~2,占所有农用地面积的41.56%,现状利用方式多为灌木林地,也有少量有林地;边际适宜区和不适宜区面积为48,542.25hm~2,占所有农用地面积的33.15%,多分布在石漠化等级较高的区域。3.草地对于防止石漠化的加剧有很大的作用,在无法实现乔、灌种植的区域,建议种草来改善其生态环境。4.镇宁县农用地中适宜用作耕地的面积为74,505.21hm~2,适宜用作林地的面积为56,269.81hm~2,适宜用作草地的面积为12,757.33hm~2,这一评价结果与镇宁县农用地利用现状基本相符。有耕地面积为57,127.59hm~2,其中有18,573.37hm~2为最适宜耕地,占现状的33.46%;镇宁县现有林地面积为60,342.38hm~2,其中有22,994.8hm~2为最佳适宜林地,占现状的38.11%;镇宁县现有草地面积28,770.17hm~2,其中有2,598.38hm~2为最佳适宜草地,占现状的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