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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职务犯罪是我国职务犯罪中的一种较为特殊的犯罪类型,作为国企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其社会危害性并不在其他职务犯罪之下。由于现代企业制度在国企中尚未完全建立,防范国企高管职务犯罪的机制尚不健全,国有企业在发展壮大的同时,也逐渐成为职务犯罪的重灾区,少数国企高管利用管理上的漏洞,大肆进行职务犯罪行为。根据《2011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的权威调查,其关注的2011年度199例国企企业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例中,罪名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受贿罪、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这三项罪名都是职务犯罪的典型代表。涉案的国企高管平均每个贪腐数额竟然高达3000余万元。由此可见,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国企高管职务犯罪的预防已刻不容缓。本文在揭示国企高管职务犯罪现有状况的基础上,总结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实效性措施,希冀能够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提供一些理论依据。本文以“现象——成因——预防”这样一种犯罪学研究基本范式为线索,对国企高管职务犯罪展开讨论。除导言和结语外,主体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章是国企高管职务犯罪现状分析。由于本文的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限定性,要想准确把握这一犯罪现象的本质,首先就要对国企高管的职位特征进行探究,了解国企高管作为非典型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具有的职务特殊性,并以此作为研究国企高管职务犯罪基本概念、具体表现形式以及现实特点的出发点。第二章是国企高管职务犯罪的成因。犯罪原因是一个综合、复杂的系统,而且各种因素都不是孤立地在起作用,而是在相互作用中共同影响着犯罪的发生。本章中笔者从主观、客观两个角度来剖析国企高管职务犯罪形成的原因。国企中法人治理结构的失衡,管理体制上的政企不分,规章制度的不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上的松弛,激励约束机制的不健全以及惩治力度的不足等多种因素共同构成了产生国企高管职务犯罪的客观原因。而犯罪主体的心理失衡以及盲目攀比则是促使其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观原因。第三章是国企高管职务犯罪的预防。要对国企高管职务犯罪进行控制应该是一个多层次的控制体系,针对国企高管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将高管个人、国企、社会的能力整合起来,织就起一张预防职务犯罪的严密法网,以减少乃至铲除国企高管职务犯罪的各种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