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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三聚氰胺摧毁了三鹿集团;当光明乳业遭到数千人的投诉,所谓的承诺成为一纸空文;当甲醛严重超标,即使消毒也无济于事的儿童玩具流向市场;当药用胶囊成为有毒胶囊,皮革可以制成食用果冻;当投资80多亿所建的甘肃高速通车不到半年便成为豆腐渣工程等等,这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使得人们对当今的企业是否真正履行了社会责任产生质疑。也许这些企业只考虑到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会产生巨额成本,从而导致财务绩效的下降,而没有或很少考虑承担社会责任所带来的较低融资成本、优秀人才、企业的知名度、政策优惠和扶持等,或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所带来的收益远远不能弥补其费用的支出,而影响到社会责任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和财务绩效的提升真的是非此即彼吗?本文认为对该问题的研究从理论上可以厘清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从实务上可以为企业在更好的履行社会责任以保障财务绩效持续稳定增长方面提供依据。论文首先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与利益相关者理论提出3个假设,即企业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是正向的,企业财务绩效对社会责任的影响是正向的,以及社会责任对财务绩效的影响存在滞后性;其次,选取社会责任衡量指标、财务绩效的衡量指标以及控制变量,并收集和整理社科院公布的2009-2011年中连续三年处于社会责任排名前100强企业的相关数据;最后,然后利用面板数据通过Spss18.0以及Eviews6.0软件对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以及回归分析得出实证结果,并对结果进行解释。研究结果表明:(1)从当期来看,不同的社会责任对象,其社会责任的履行与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具有差异性。如企业对客户和员工履行社会责任在短期内可能会降低企业的效益水平,但是企业对股东,供应商和政府等相关利益者履行社会责任会对财务绩效总体上产生较好的效果;(2)当期的财务绩效指标不论是托宾Q值还是总资产报酬率和净资产收益率都对社会责任的履行产生积极的影响;(3)从滞后性来看,当期履行社会责任会使使后期的股东收益降低,对财务绩效产生消极的影响;然而对其他的利益相关者,尤其是员工,在后期产生了非常显著的作用,从而对企业的财务绩效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