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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新闻媒体报导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事件的增长和环境污染问题的不断浮现,企业社会责任已成为外部投资机构评价企业经营能力的重要指标,企业建设社会责任活动和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是企业在外部市场同行业中获得竞争优势和向社会公众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的重要战略决定。大量文献研究发现,企业领导者的变化不仅引起组织重大战略变革,也包括影响着企业与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理论上高管变更意味着董事会发现更加合适的管理人材替换现任业务能力不合格的高管,通常市场股价和公司业绩出现积极的反应。那么重污染企业高管变更行为会引起较好的企业社会责任反应吗?还是产生消极影响?这一问题成为本论文的研究目的之一。另一方面,企业财务绩效是股东对高管实施监督,并决定是否解雇现任高管的主要依据。而近些年,重污染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已经被不同利益相关者视为社会所期望的并逐渐成为企业未来发展核心竞争力。在此重要背景下,管理学派提出改进企业内部控制的意见——制定并执行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战略。因此讨论企业社会责任在董事会制定高管变更这一战略决策中作用的方向成为本论文的研究目的之二。为了探明我国重污染行业高管变更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相关性,本论文从五个部分展开研究。第一部分是文献综述,收集和整理国内外相关文献后做简要述评推导出本文的研究主题。第二部分是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首先针对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内部治理展开理论分析,其次依据理论界定企业社会责任和高管变更的概念,构建重污染企业社会责任指标体系,最后站在高管变更形式、董事会独立性和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的研究视角提出四个假设。第三部分是研究设计,样本选自我国2011-2017年A股重污染行业,数据源自国泰安CSMAR数据库和公司年报。在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础上选取7个一级指标和14个二级指标,采用因子分析法得出重污染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状况,设计模型并采取固定效应回归分析和Logit回归分析。第四部分是实证结果与分析,依次对本文研究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性分析、回归分析和稳健性检验。回归分析一节主要阐述本文实证结果与其他学者观点的异同点,以及造成该研究结果的成因。第五部分是研究结论与启示,本文总共取得五个研究结论:1.高管离职和继任两种行为都与重污染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呈显著正相关关系。2.重污染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高管被强制解雇呈显著正相关关系。3.重污染企业独立董事占比在继任高管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中体现了正向调节作用。4.区分高管离职原因和继任来源后,高管被强制解雇和外部继任两种行为均对重污染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显著正向影响。5.区分产权性质后,非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显著正向影响高管被强制解雇。本文取得两个研究贡献:1.对现有研究中关于高管变更负向影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结论提出新建议,学者们可以从高管降职激励其努力工作的视角去探讨高管变更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并形成一个新的研究思路。2.通过实证研究我国重污染行业高管变更与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性,完善了公司治理方面的理论研究。当然,本文的研究存在三点不足之处:1.在构建企业社会责任综合指标体系上,指标选取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没有考虑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2.由于高管个人特征数据的可获性,本文不能采取高管教育背景、年龄特征等作为控制变量进行实证分析。3.由于重污染企业的特殊性,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其他常规的非重污染企业的适配性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