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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失业问题日趋严重,成为人们不能不关注的社会问题。它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研究的问题,更是社会学特别是社会保障学要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失业保险即是国家或政府为缓解失业压力,促进社会就业所采取的一项有效政策。我国同样也是一个失业问题较为严重的国家,因而如何进一步创新、完善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全面发挥失业保险制度的作用,就是当前必须立即解决的一项重要问题。 本文首先回顾了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对不同背景时期的制度都给予了较为客观的评价,并指出了存在的不足,特别是针对现行的制度,更是详细分析了制度实施的现状与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接着,笔者希望在对其进行具体制度创新之前,能有一个较为宏观的总体把握,因而提出了创新必须遵循的五项原则;并且对制度目标进行了再定向,既勾画了制度创新的一个较为合理的目标模式,又明确了制度长远与根本的保障目标;同时也对制度功能进行了再界定,在了解了转型期失业保险制度基本功能的基础上,从理论与实践两个不同角度分别对制度功能进行了再界定。最后,文章提出了制度创新的具体措施,主要是从三个方面即筹资制度、支付制度和管理体制来进行具体分析,因为这三者是失业保险制度中的重点,各自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整个失业保险制度得以顺利运行的基础以及发挥保障功能的重要保证。筹资制度创新部分,笔者对资金的负担方式、筹资渠道、手段、费率以及筹资方式等方面都提出一些具体措施,希望能有效地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足额到位与失业保险制度的顺利运行;支付制度创新部分,对给付条件、领取资格、给付期限、等待期以及给付标准等方面都提出了一些建议,充分体现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失业保险制度功能的发挥;管理体制创新部分,探讨了如何健全失业保险信息系统、提高经办人员的素质、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以及通过立法保证失业保险制度的强制性,以保证制度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