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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城市化和经济迅猛发展,城市经济与生态环境之间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寻求生态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唯一道路,研究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是进行生态经济规划和顺应社会发展的新需要。2014年11月20日,江西省步入我国首批全境列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行列,对地区生态经济的协调持续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文是以江西省11个地级市为研究对象,通过查阅《江西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江西省水资源公报》等相关资料,结合可操作性和科学性相统一、“3R”原则与可持续目标相结合、整体性与层次性相统一以及动态性与稳定性相统一的原则,构建了关于江西省经济发展、社会建设、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生态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是由四大准则20项指标组成的综合指标体系。通过在各类统计资料中选取各个变量,运用粗糙集理论筛除冗余的指标信息和进行指标约简,最后结合对应突变模型进行综合量化运算,由各准则层综合得分进行生态经济区的等级划分,进而解决江西省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结果表明:(1)应用粗糙集和信息熵的属性约简与重要度计算,去除冗余指标和计算各个指标的重要程度,然后运用突变级模型对各指标层进行综合评价,避免了主观赋权;(2)江西省各地级市准则层重要度为资源>环境>社会>经济,依据综合量化值将江西省11个地级市划分成了4类等级:生态经济高等级地区(I)主要包括南昌市、萍乡市、上饶市,生态经济较高等级地区(II)主要包括九江市、新余市,生态经济中等级地区(III)主要涵盖景德镇、鹰潭、吉安,生态经济一般等级地区(IV)主要包赣州、宜春、抚州。因此,为把江西省建设成为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生态经济区提供建议与对策,从而使江西省生态经济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