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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正在大力发展农村金融,自2006年开始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放宽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条件。市场准入制度对于高风险的农村金融市场和农村金融机构来说十分重要,目前的放宽和调整作用有哪些,现行规定又存在哪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以下四个部分研究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第一部分为序言。主要介绍了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等内容。第二部分展开了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一些基本概述,涉及它们的内涵、特殊性、重要性和经济法理论基础,确定了其应具有的价值目标、立法模式和立法目标。第三部分主要归纳总结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制度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其中重点包括发起人和出资人准入制度、注册资本准入制度、业务准入制度、机构人员准入制度、治理结构准入制度和内部控制准入制度六个方面内容,针对这些方面发现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四部分则是针对第三部分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一些完善建议,希望可以为今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立法提供一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