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附条件不起诉是2012年《刑事刑诉法》确定的内容,是刑事和解理念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具体体现。在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末,在一些地方的检察机关开始附条件不起诉的试点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目前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还存在诸多不足,亟待完善。了解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实践情况,总结该制度实施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不足,借鉴国外立法经验探讨完善对策,对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本身的完善将有所裨益。附条件不起诉是恢复性司法理念在我国刑事司法领域中的重要体现,附条件不’ 起诉制度正是基于这一理念而兴起,既重视惩治犯罪,又重视修复社会关系。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给没有起诉价值或不必要判处刑罚的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为其弃恶扬善、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创造机会,实现轻刑慎罚,既借助刑罚的威慑作用实现了一半犯罪行为的预防,实现了法律正义,同时有利于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有利于修复社会关系;此外还能有效降低或减少了不恰当、不必要的诉讼而产生的一些社会负面效应,有利于实现我国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特别是进入到新世纪以后我国社会经济仍旧保持较高的增速,虽然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增速放缓,但仍处于稳定增长期间;与此同时,物质繁荣进步所带来的犯罪数量也成比例增加,各类犯罪率也呈递增的趋势。其中,未成年人犯罪长期以来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虽然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呈下降趋势,但未成年人犯罪率仍处于高发态势,预防、惩治和矫正未成年人犯罪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亟待解决其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大多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形成,缺乏社会经验,对法律不甚了解,自我保护意识和预防抵抗能力较弱,很多案件中未成年嫌疑人本身也是受害者,因此,对于未成年人案件我国一直强调以教育、矫治为主的原则,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软惩罚”的同时,学会尊重法律、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加速其回归社会的进程,最终实现预防与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本文根据目前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具体制度的改革试点情况,基于河南省Z市检察机关实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的实践,分析司法实践中该制度的运行情况,深入归纳、总结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现实问题,立足实际,借鉴国外相关制度建设的经验,就如何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本研究内容主要有包括如下五部分:第一部分,概述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相关理论,了解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概念、特征及价值;第二部分,考察国外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了解国外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立法情况,总结一些可以为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完善所借鉴的经验;第三部分,以Z市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实践为样本,系统掌握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实施之后的运行情况,结合典型案例总结该制度的实践效果,总结制度实施中的不足;第四部分,在立足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运行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归纳并深入探讨当前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实施中存在的典型问题;第五部分,提出完善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