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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勰对乐府的批评集中表现在《文心雕龙·乐府》篇中。而《乐府》是《文心雕龙》“论文叙笔”部分的第二篇,是目前所知我国文学史上第一篇乐府专论。乐府文学自汉代发轫,经由魏晋文人的广泛参与,到刘勰所处的齐梁时代,逐渐发展成为一种诗体。但由于乐府与音乐具有密切的关系,刘勰没有将乐府视作一种诗体,而是将其视为一种与诗并列的独立文体,并且以雅正为价值尺度对乐府的声和辞两方面提出了要求。换言之,刘勰论乐府,重在其声,而不在其辞;重其音乐性,而不重其文学性;总的要求就是“诗声俱正”。刘勰对乐府的批评是在文学观、文体观、诗歌本身持续发展的背景下进行的,他将乐府视为一种独立的文体,对乐府诗体的确立具有重要的意义,且其崇雅斥郑的乐府观也具有其特殊的时代价值。但是,于乐府诗体本身而言,刘勰对乐府的批评既没有正视乐府文学“援俗入雅”的本质特性,亦没能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乐府声和辞的关系。因此,本文主要从刘勰作《乐府》篇的起因、刘勰对两汉和魏晋时期的乐府批评、刘勰对乐府歌谣的态度三个方面对刘勰乐府批评进行探微式研究,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主要对刘勰作《乐府》篇的起因进行辨析。“诗与歌别”是刘勰作《乐府》篇的起因,而刘向的“诗与歌别”和刘勰所谓“诗与歌别”有着根本的区别。刘向在《别录》中将《诗》和歌诗分录于“六艺略”和“诗赋略”中,不是对《诗》和歌诗作体裁类区分,而是被部类所拘。而刘向对部类的划分,既是受汉代崇儒思想的影响,也是出于对汉代歌诗和辞赋创作的认同和接受。刘勰所谓“诗”与“歌”,是变化了的“诗”和“歌”,“诗”指一切诗,包括《诗三百》、文人徒诗及“乐辞”;“歌”即刘勰所谓“乐府”,包括除民间歌谣外的一切合乐可歌的诗歌。刘勰、刘向二人的“歌”、“诗”所指皆有不同,表现了他们“诗与歌别”的内涵和分类依据的不同。事实上,刘勰的“诗与歌别”观是徒诗观念逐渐确立而形成的结果。在“诗与歌别”观念的统摄下,刘勰形成了以儒家乐教观为根基的乐府思想。第二章主要探究刘勰对两汉时期乐府的批评。汉代是乐府诗的发轫期,同时也是雅乐和俗乐大交融的时代。在郊庙新声乐的带领下,乐府文学在汉代形成了发展的第一次高峰。刘勰对汉代乐府的批评,基本祖述自《汉书·礼乐志》。高祖还朝过沛所作《大风歌》是汉代乐府诗创作的先声,武帝“立乐府”是汉代乐府制乐的正式开启;而叔孙通制宗庙乐是西汉太乐制乐的开启,和乐府无关。将叔孙通制宗庙乐而不是武帝“立乐府”作为汉代乐府创作的开端反映了刘勰以“乐”论乐府的思想。刘勰对《安世房中歌》和《郊祀歌》等汉代乐府的批评都是从声和辞两方面展开的。“丽而不经”、“靡而非典”之“丽”和“靡”是褒义词,但刘勰认为美者应为诗赋本身,而非作为乐心的乐辞。“不经”、“不典”才是刘勰对《安世房中歌》及《郊祀歌》之辞、乐的态度,原因在于刘勰评价乐府的“辞”和“声”具有同样严厉的标准。第三章主要探究刘勰对魏及西晋时期乐府的批评。作乐府以文辞为先始于“魏之三祖”。其中最早的发起人是曹操,其子曹丕等跟随之,使文人写作乐府诗成了整个魏晋文坛的风尚。刘勰对“魏三祖”的乐府创作整体持否定的态度,不仅指斥其乐辞,同时也包括乐声。但是刘勰能注意到由曹氏父子所推动的乐府发展的变化,也是难能可贵的。西晋乐府盖皆为模拟古乐府之作,几乎无自己之创制,但于乐府诗体的形成有不可磨灭的贡献。刘勰依然以庙堂乐歌为对象评价这一时期的乐府创作,而他对“荀勖改悬”的批评进一步显示了其乐府评价标准的苛刻。第四章主要讨论刘勰对乐府歌谣的态度问题。东晋是汉魏相和曲与南方本土歌谣的融合期,开启了南朝“吴歌西曲”繁荣发展的序幕。刘勰作为宋齐梁时期最有自觉性的文学理论家,竟无视这种新近乐府创作的兴起,实为憾事。同时,在对汉代乐府进行批评时,刘勰也未能将乐府歌谣列入其中。比较而言,沈约对待乐府歌谣的态度要更为开放一些。总之,刘勰的乐府批评,虽自有其创见,又不免过于保守。刘勰在《乐府》中虽叙述了乐府发展的历史,却将与乐府密切相关且更为出色的民间歌谣排除于外,从而未能尽述乐府发展的完整史;虽提出了乐府创作的标准和方法,却将视野主要贯注于先代乐记、乐史,将思想凝固在儒家乐教观之上,殊不知缺乏变通的乐府观难以实现其本身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