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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讨论的是现代汉语“比”字句。“比”字句作为现代汉语比较句的典型句式,一直以来都受到了汉语研究者的重视,学者们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对“比”字句进行了研究。本文在充分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立足于“三个平而”理论,并运用对比、描写解释等分析方法,对“比”字句做了更加深入和全面的考察。本文共分五部分: 一、通过对不同类型比较句的区分,明确了“比”字句是典型的差比句,属于“异同—高下”比较中的“高下”比较,即“两比较对象放在梯级(scale)上进行程度比较或者数量比较”;语言中有一些概念范畴与比较范畴在语义上有交叉,在形式上有相似之处,以致在学习研究中容易出现许多不规范的地方,而以往研究者又很少涉及这一方面,因而对比较范畴与邻近范畴的区别,帮我们奠定了正确分析现代汉语“比”字句的基础。 二、这一节主要从“比”字句成立的条件及其语义方面做分析。“同中有异,异中有同”揭示了“比”字句成立的条件:①比较的两事物必须是同一个语义范畴、且具有可比性。②比较项与比较结果形成的比较要是合理的、能被人们接受的。从语义角色上看,两比较项与动核间可以是施事、受事、时间、工具等;从语义范畴上看,比较点可以是事物或人的属性、数量、动作、状态或领有物等;从语义指向及语义特征上看,比较结果W总是指向比较主体X,同时[+可分级]的比较结果不仅可以表示模糊量,还可以表示确切量。 三、这一节主要从句法方面来分析。“比”字句在句法形式上可以对称也可以不对称,不对称现象大多是因为语言“经济性”要求某些成分不出现造成的。此外,我们对李临定先生提出的“比”字句的构造规律:“‘比’左项的省略不能快于右项,即左项要大于或等于右项”提出了质疑,在考察了大量语料后发现:“比”左项的省略可以快于右项,如:张三比李四个子高。本文还对可以充当比较结果的各种成分进行了考察,结果发现只要能显示“程度或数量差异”的成分都可以充当“比”字句的比较结果。 四、这一节主要从前人很少论及的“比”字句的语用方面进行分析。文中我们运用“焦点”理论对“比”字句进行了分析,“比”字句根据焦点出现位置的不同和有无标记词,可以分为两类:①句尾焦点,这是最常见的无标记焦点,它的位置一般固定在述题末尾出现;②对比焦点,它常用语音和各种标记词标记焦点,这种有标记焦点的位置比较灵活,可以是主题或述题中的任何位置;我们还对“比”字句口气问题进行了讨论,由于说话时流露出来的主观感情色彩不同而造成了口气的差异,一般没有任何标记形式的“比”字句表达了平直的口气,而有标记的句子可以由不同的词类表达强调、平直或委婉的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