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关税法律规制研究

来源 :西南财经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ppasu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发展低碳经济和遏制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欧美国家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碳关税措施,因而,对相关问题的研究显得十分重要。从我国目前来看,学者对碳关税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经济学和法学两大领域。前者主要从经济学视角研究碳关税的合理性问题及其影响,后者则更注重研究碳关税的合法性问题和其可能带来的公平性问题,具体来说,人们主要是着眼于探讨碳关税的法律性质,碳关税的贸易壁垒性质,碳关税对于WTO规则等国际公约的合法性;却较少地考察碳关税法律规制方面的问题与不足。然而,事实上,碳关税的法律规制是存在不足的,它不能兼顾环境价值与贸易价值。所以碳关税法律规制问题必须受到重视并需要得到进一步发展完善。碳关税法律规制是指为防止个别国家滥用其国内碳关税措施阻碍正常的国际经济秩序或其他秩序,从而在双边或多边基础上建立起的法律约束机制。(当然,从广义来说,碳关税法律规制还包括国内法层面的法律约束机制,但为了论证得集中,本文从多边法律规制上来论述碳关税的法律规制。)碳关税法律规制针对的对象是碳关税措施,即对具有调整功能的碳关税国内法的再规制。首先,本文通过对碳关税的概念、性质等基础问题的深入、全面分析,揭示碳关税的特点和问题,同时解释了碳关税法律规制的内涵;在此基础上提出对其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这一观点。其次,本文结合国际经济法相关理论实践的最新发展,并参考一般环境措施法律规制的原则,根据碳关税措施的特点,提出了碳关税法律规制应该遵守的一些原则。这些原则侧重于对碳关税可能涉及到的不同价值进行兼顾。再次,本文以碳关税法律规制原则为指导,通过对具体法律规制现状的考察发现它们相对于法律规制原则的不足之处及原因。最后,本文就相关不足提出了碳关税法律规制的应对策略,并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共同但有区别的差别待遇原则。本文由导论、正文和后记构成。正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引出了碳关税法律规制的客体——碳关税措施,同时对法律规制的含义进行了阐述。碳关税措施有丰富的内涵和复杂的特点,碳关税既是碳排放交易体制的延续,又是一种单边环境贸易措施。它既关系到气候,又影响到贸易,造成气候与贸易之间的冲突。碳关税法律规制是指为防止个别国家滥用其国内碳关税措施阻碍正常的国际经济秩序或其他秩序,从而在双边或多边基础上建立起的法律约束机制,使不同的利益得到兼顾,以便于法律能最大地发挥其积极的一面,使其消极的一面得到抑制。第二部分说明了对碳关税进行法律规制的原因。碳关税措施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但是它牵涉到多种价值,对世界各国有复杂深刻的影响,它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碳关税可能对碳排放交易体制起到一定的补充作用,也可能阻碍国际经济交往,加剧各国经济利益分配的不均,这使得对待碳关税措施不能采用一刀切的方法,而有必要对其进行综合考量的前提下进行法律规制。第三部分结合国际经济法相关理论实践的最新发展,并参考一般环境措施法律规制的原则,根据碳关税措施的特点,提出了碳关税法律规制应该遵守的一些原则,包括促进贸易自由化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原则与以效率为基础,强化公平原则,这是从应然的层面上说的。这些原则应作为碳关税法律规制的指南和根本。这部分主要是从质的维度来阐述碳关税法律规制的原则——在质上,效率与公平并重,同时兼顾贸易与环境,不能偏废任何一方。第四部分从实然的层面论述了碳关税法律规制的现状,发现其不足并揭示出相应的原因。目前,可以适用WTO规则和多边气候公约对碳关税进行法律规制,这种规制的不足主要是碳关税法律规制不能很好地兼顾多种价值,产生不足的原因是它们与碳关税法律规制原则不相符,这可能是由于这些规则制定得很久而具有局限性,所以满足不了现今的需要;也可能是由于受到某种力量的支配,从而只能代表某些群体的利益。另外,怎样在对碳关税进行法律规制的过程中掌握好“质”的选择和“量”的拿捏充满着挑战性。第五部分分别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探讨了完善碳关税法律规制的对策。在国际层面上,应该完善碳关税法律规制相关理论——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向共同但有区别的差别责任过渡,加强WTO环境与贸易委员会的职能建设,构建全球统一碳排放交易体制。国际层面上的对策应对碳关税法律规制的其应有之意。同时,由于碳关税措施的单边性,发达国家所采取的碳关税措施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作为世界贸易大国并兼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鉴于目前碳关税法律规制制度还很不成熟,我国应以本国利益为基本出发点采取与国际社会层面互为补充的碳关税法律规制措施,这些对策包括提供发展低碳经济的融资支持手段与开征碳税。结论强调了碳关税法律规制重中之重是如何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兼顾,贸易自由化与削减碳排放的兼顾,也提到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从量的层面上来阐述对碳关税法律规制原则的具体落实。另外,鉴于目前碳关税法律规制制度还很不成熟,各主权国家应以本国利益为基本出发点采取与国际社会层面互为补充的碳关税法律规制措施。本研究的主要贡献是:总体上看,目前人们主要是着眼于探讨碳关税的法律性质,碳关税的贸易壁垒性质,碳关税对于WTO规则的合法性;却较少地考察碳关税法律规制方面的问题与不足。而本文揭示出碳关税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并就相关问题展开了探索性的研究。本文结合《贸易与气候变化》这一有关气候变化方面的最新报告和WTO方面的多哈回合谈判情况提出了碳关税法律规制应在实质上遵守兼顾贸易与环境价值,兼顾效率与公平等原则;并且强调法律规制过程中要注意不仅应该重视相关价值的质上的取舍,还应该重视量上的衡量。在相关对策中,本文提出把共同但有区别原则发展共同但有区别的差别待遇原则这一创新性观点。总之,本文丰富了碳关税及其法律规制方面的理论研究,对他人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本论文在实践上的意义。本文分别从国际社会角度和我国的角度,对于如何规制碳关税提出了改进意见,对国际、国内的相关立法有参考价值。
其他文献
该文介绍了有限元法对土工构筑物进行稳定渗流计算的方法步骤 ,特别是给出了渗流方程有限元表达式 ,并结合一个简单算例 ,给出了计算过程和结果 In this paper, the method
本文通过对荣华二采区10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