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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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与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不对等,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与其他刑事被害人相比,性犯罪被害人所受的损害有其特殊性,除了被告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导致的第一次伤害外,还很容易遭受二次伤害,如公检法机关对案件处理不当、普通民众对被害人的偏见等。许多国家和地区规定了性犯罪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特别措施,而我国在性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方面有很多不足之处,不仅缺少相应的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着各种问题。刑事诉讼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应该注重保障被害人的人权,因而有必要对加强性犯罪被害人权利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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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与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不对等,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与其他刑事被害人相比,性犯罪被害人所受的损害有其特殊性,除了被告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导致的第一次伤害外,还很容易遭受二次伤害,如公检法机关对案件处理不当、普通民众对被害人的偏见等。许多国家和地区规定了性犯罪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特别措施,而我国在性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方面有很多不足之处,不仅缺少相应的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着各种问题。刑事诉讼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应该注重保障被害人的人权,因而有必要对加强性犯罪被害人权利的保护。为此,本文对我国现行的立法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同时借鉴美国、德国、日本、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提出行之有效的保护性犯罪被害人权利的特别措施。文章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论述性犯罪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理论基础,这里不再论述被害人保护的基础理论,而是从女权主义法学、犯罪被害人学两个与性犯罪被害人权利保护联系更为密切的角度展开讨论。
第二部分,介绍我国性犯罪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现状。一是对我国性犯罪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立法及司法解释进行简单的梳理和分析。二是考察我国性犯罪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司法实践。对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部分性犯罪案件进行分析以了解我国性犯罪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现状。
第三部分,着重分析我国性犯罪被害人权利保护存在的问题:第一,性犯罪被害人的知情权缺乏保障;第二,性犯罪被害人的参与权不受重视;第三,性犯罪被害人的隐私权保护不足;第四,性犯罪被害人的人格尊严权被漠视;第五,性犯罪被害人不享有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和国家补偿的权利。
第四部分,提出完善我国性犯罪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建议:第一,完善性犯罪被害人的知情权;第二,保障性犯罪被害人的参与权;第三,加强性犯罪被害人的隐私权保护;第四,注重保护性犯罪被害人的人格尊严权;第五,确立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并建立完善的国家补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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