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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贷款人制度、流动性风险控制和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支柱。最后贷款人制度作为事后补救措施在挽救金融危机和提升民众信心方面会有时滞效应,流动性风险控制作为防范措施将不利于商业银行的创新发展,进而难以实现对经济的有力推动。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以及事后挽救措施的综合体能够有效克服银行信息不对称从而有效规避道德风险并预防挤兑事件的发生。 本文将基于溢出效应的预期损失定价模型,利用嵌入BS公式的KMV模型和Monte Carlo模拟方法以及VaR方法,计算我国16家上市银行的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最终得到各上市银行的存款保险费率。实证结果表明,我国商业银行的预期违约概率相对较低,约在0.06%到1.81%之间,假定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暴露的违约损失率为50%,对应的行业存款保险费率为1基点到91个基点之间。研究表明,商业银行的资产收益和违约概率确实存在较高的相关性,同时违约损失率与存款保险费率存在同向变动关系。因此,基于负债结构和信用风险,充分估计预期损失、非预期损失和极端损失的定价方法,有助于全面覆盖商业银行的违约损失;建立以全部负债为基数的存款保险费率厘定机制,有助于抑制商业银行的道德风险和避免监管套利行为,促进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