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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随着社会化进程不断加快,衍生出的社会问题也层出不穷。而多发于中小学生之间的校园欺凌作为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青少年犯罪问题,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互联网技术的提高和网络的普及,使得越来越多的校园欺凌事件曝光,其数量之多,手段之残忍令人触目惊心。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报道,根据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程度,可以分为违规、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88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14人,不批准逮捕75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697人,经审查,起诉2337人,不起诉650人。与校园暴力不同,校园欺凌一般较为隐蔽不容易被发现,并且在行为上“欺侮性”更加明显,具体表现为行为的持久性和反复性、力量对比的不均衡性。在表现类型上,校园欺凌的手段多样,既包括以身体欺凌、强拿硬要和言语侮辱等为主的直接欺凌,又包含诸如孤立、网络欺凌等间接欺凌。在各种类型的占比上,身体欺凌和言语欺凌是中小学生群体中最常发生的欺凌形式,而网络欺凌形式作为近年来高频出现的青少年不良行为,也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日益泛滥的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身心伤害,而且还干扰了其他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对学生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容易引发校园恐慌心理,使学生对学校产生不信任感,从而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国家的长治久安。当前我国中小学校园欺凌态势较为严峻,然而现阶段我国针对校园欺凌防控措施还不到位。在事前预防上,社会各方对校园欺凌的认知和重视不够,教育部门、学校、家长和学生都缺乏对校园欺凌的清楚认识。在2016年之前,官方文件中甚至没有对于“校园欺凌”这一概念的明确界定。除此之外,学校和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学生法制观念十分淡薄。此外,学校管理和安保制度也不够完善。在事中和事后的处理上,作为校园欺凌的最直接处理机构——学校缺乏有力的惩治手段。在法制建设上,缺乏专门性的法律规范和得当的惩罚及保护制度。以专门教育为主的专门教育制度陷入生源不足,师资力量匮乏和教育乏力的困境之中。中小学校园本该是未成年人成长的乐园,人生的象牙塔,却成为暴力事件的温床。而青少年本是祖国的栋梁和希望,却成为欺凌他人的“恶魔”。想要彻底解决校园欺凌问题,就必须建立完善的校园欺凌防控体系,首先,就是要从根本上扭转当前对校园欺凌的错误认知,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将校园欺凌的概念做详细的界定,以提高家庭、学校、社会以及学生个人对于校园欺凌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于全社会范围内建立校园欺凌零容忍,人人见而制止的反欺凌氛围。其次,还要建立和完善校园欺凌相关的法律法规,构建多层级立法模式。以全国性法律作为基本原则,在此框架下,可以从本地区、本学校的特殊情况出发,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办法。贯彻“宽容而不纵容”的刑事政策,积极发展以家庭教育、少年司法和专门教育为主的中间性干预措施与制度。再次,树立多方合作、多管齐下的综合治理观念。加强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学校、社区、家庭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协作。设立专门的校园欺凌防治和协调机构,专门落实反校园欺凌工作。建立健全专门教育制度,加大对于法治教育的宣传力度,细化校园安全法治教育内容,提升校园安保体系构建级别,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广校警制度。最后,就家庭而言,要加强家庭教育,让孩子在和谐健康的家庭氛围中成长。构建家庭教育制度,把家庭教育纳入立法体系,对监护人职责履行进行有效监督。就个人而言,要注重欺凌者与受害者的心理健康矫正与疏导,提高学生的预防被害意识、完善被害救济。只有如此,才能有效地遏制当前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的校园欺凌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