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窝藏、包庇罪在刑法中规定有着悠久的历史,发展至今已相对完善,但是仍有缺漏之处。本文在介绍窝藏、包庇罪域内域外立法沿革的基础之上,通过对该罪构成要件的分析,结合相关法学理论和先进立法经验,旨在对理论界争议问题提出个人的浅见。本文主要分为六个部分:引言、窝藏、包庇罪概述,窝藏、包庇罪主体与主观方面,窝藏、包庇罪客观方面,窝藏、包庇罪司法认定,结论。引言部分对窝藏、包庇罪进行概述,提出研究此罪的重要性,并提出本文的研究重点、难点以及创新点。第一章对窝藏、包庇罪进行概述,通过介绍我国有关窝藏、包庇罪的历史沿革以及域外的立法,以全面了解该罪的演变发展过程。第二章窝藏、包庇罪的主体与主观方面,主要分为两大部分,即该罪的主体与主观方面。其中在主体一节中,通过对现行立法的理解并结合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主要讨论三类人——亲属、被害人、单位应否成为窝藏、包庇罪的主体问题,并探讨该罪共同犯罪的情形。在主观方面这一节中,简述行为人认识错误以及主观状态。第三章窝藏、包庇罪的客观方面,对窝藏行为、包庇行为以及犯罪对象进行分别阐述。其中,在窝藏行为一节中,通过探讨法条中“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与“帮助逃匿”两者之间的关系明确窝藏行为的范围,并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分析窝藏行为的类型。在解决了窝藏行为种类问题后,对“提供隐藏处所”中的“处所”一词作出自己的理解,并就窝藏时间提出自己的观点。在包庇行为一节中,主要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对该行为广义与狭义的不同理解而提出自己的看法,并进一步阐述“作假证明包庇”的含义。本章最后一节,即窝藏、包庇罪的犯罪对象,主要先从各国对窝藏、包庇罪的犯罪对象的立法例进行介绍出发,进而引出我国三种不同的学说争议,并指出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第四章窝藏、包庇罪司法认定,窝藏、包庇罪与许多他罪间存在着竞合或其他关系,因此本文在最后就窝藏、包庇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及罪数问题进行探讨。其中罪数一节主要从刑法第13条但书的角度进行探讨。在此罪与彼罪一节中,通过窝藏罪与包庇罪、.包庇罪与伪证罪、包庇罪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包庇罪与徇私枉法罪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在最后一节——罪数认定中,主要讨论窝藏、包庇罪法条竞合以及一罪与数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