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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深入,倡导和谐社会的呼声也愈来愈高。和谐社会应该是利益平衡的社会,那么,面对社会中纷繁复杂的利益关系的产生和变化,以及如何利用和解决好这些利益关系便成为能否顺利实现社会和谐的关键。要平衡利益关系就必然要对利益进行衡量,这便需要深刻领悟利益衡量的理论,掌握利益衡量的原则与方法。利益衡量理论作为法律解释的方法论,不仅适用于司法中,而且还适用于立法中。对于这个理论的研究,从它产生至今一直因不同的体制和背景的影响而有所不同。也由于一直没有学者提出令人信服的利益衡量的规则,使得这一理论受到激烈的批判。但是,由于受到认识和语言等因素的限制,法律存在法律漏洞等缺陷也是不可避免的,利益衡量理论的存在有着其内在的合理性,不能因为它的缺陷就否定它,而应当针对其不足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本文共分五大部分,着重探讨利益衡量理论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中应如何适用。第一部分论述利益衡量理论的基本范畴,分析利益的涵义、利益衡量概念的由来及发展、利益衡量理论的产生与发展以及利益衡量的理论与实践意义;第二部分分析利益衡量与和谐社会的关系,和谐社会中存在的不和谐因素,这些利益不平衡影响着社会的和谐,需要在立法、司法、执法上怎样解决;第三部分为利益衡量适用的原理分析,包括利益衡量适用的方法、适用规则、约束条件等;第四部分从当代和谐社会立法角度探讨如何进行利益衡量,从利益识别到利益选择再到利益规范表达的过程;第五部分从和谐社会的司法角度探讨如何在法官判案中进行利益衡量,分析目前司法界的司法状况,利益衡量的适用范围,利益衡量要达到的目标以及司法中利益衡量的制度完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