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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本课题通过致伤工具主要是刀类和锯类在人体骨骼上遗留的痕迹进行形态学研究,通过比对分析检验,最终探索可行的骨骼损伤痕迹研究方法,为人体损伤的致伤工具推断建立依据。收集北京地区常见手动锯和电动锯,根据实际刑事案件中菜刀和锯类多发的特点,拟对菜刀和锯类在人体骨骼上遗留的痕迹及微量物证进行深入的研究,探索并形成检验认定的方法,初步建立北京地区常见锯类工具骨骼损伤痕迹样本库;通过对刑事案件法医病理检验中常见的身体骨骼部位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以达到为法医致伤工具推断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本课题创新性的采用了组织学处理方法对骨骼损伤进行处理,制作检验样本,使骨骼痕迹达到检验认定条件。刀痕的检验采用了痕迹学的比对检验方法,收集北京地区常见锯类工具,对骨骼损伤进行形态学分析,建立锯类工具骨骼损伤痕迹样本库;采用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法对常见锯的成分检验,并对骨骼上微量物证进行颗粒分析检验,对锯的成分及种类认定条件研究。
结果:采用组织学处理方后骨骼痕迹显现清晰,具备痕迹检验认定条件;分析骨质断面痕迹特征,菜刀在骨骼上形成的砍切痕迹线条与木质样本的砍切痕迹线条完全拼接,达到同一认定;通过观察不同种类锯痕间形态微观上的差异,总结出各自的形态规律,确定了锯痕形态学检验依据;彻底区分骨骼上刀痕与锯痕;建立了北京地区常见锯类工具痕迹样本库;通过研究各类锯在骨骼上的微量物证与锯本身成分比对分析,达到检验认定条件;确定锯类工具成分易提取微量物证的骨骼部位顺序为股骨、胫骨、肱骨、颈椎。
结论:1确定了骨骼痕迹组织学处理方法,在微观水平上直观、清晰地反映致伤工具在骨骼上留下的痕迹。
2刀痕检验达到了同一认定,确定了锯痕形态学检验依据,彻底区分刀痕和锯痕。
3初步建立了北京地区常见锯锯痕样本库
4初步建立骨骼上微量物证的检验鉴定方法
5锯类工具成分易提取微量物证的骨骼部位顺序为股骨、胫骨、肱骨、颈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