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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西方国家的机构投资者已经成为了资本市场上举足轻重的组成部分,在被投资公司的公司治理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薪酬机制是现代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研究认为机构投资者能够促进公司薪酬机制的完善,推进薪酬契约的效率。但是,在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后,机构投资者的类型多种多样。那么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在公司薪酬机制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呢?本文用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来解释公司薪酬机制的合理性,以此基础,进行对机构投资者与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的研究。本文使用A股上市公司2003-2016年的数据,实证分析了机构投资者、不同的机构投资者对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的影响,得出以下主要结论:(1)由于机构投资者的类型不同,有些机构投资者在立场上是相对独立的,与公司没有商业利益关系,有些机构投资者则由于其立场不够独立,与公司存在商业联系等原因,使得所有的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的关系并不明朗。(2)根据与被投资者关系是否存在商业关系,将机构投资者分为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和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能够坚持自己的投资理念,着眼于长期投资回报,有动力监督管理层,进而获得治理收益与薪酬机制效率。而压力敏感性机构投资者则无法做到,所以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持股与薪酬绩效敏感性不相关,而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持股则能够与薪酬业绩敏感性正相关。(3)按照机构投资者能否专注于长期回报,对被投资者有着较为稳定的投入,将机构投资者分为稳定型机构投资者与交易型机构投资者,研究发现相比于交易性机构投资者,稳定机构投资者对应的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更高。(4)QFII作为独立第三方,能够对公司治理与薪酬机制施加影响,研究表明QFII持股比例与高管薪酬业绩敏感性正相关。从以上实证结果可以得出,对于企业来说,应当适当引进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稳定型的机构投资者与QFII来加强对于管理层的监管,防止股东消极主义,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代理成本,提高薪酬契约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