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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了一个具有信息采集阶段的私人价值第二价格密封拍卖模型。虽然已有大量文献研究了在私人价值第二价格密封拍卖中竞拍人的策略性行为,但是这些文献无不依赖于一个重要的假设,即竞拍人持有的私人信息是外生给定的。也就是说,虽然每个竞拍人不知道竞拍对手对标的物的私人估价,但是他们自己对标的物都有确定的估价。这种假设往往是违背现实的。本文放弃了这一假设,将竞拍人采集信息的阶段作为整个拍卖过程的一部分,进而分析在“正式拍卖阶段”前的“信息采集阶段”的均衡性质。我们首先分析了单个竞拍人和两个竞拍人的例子。在单个竞拍人的例子里,我们详细说明了“正式拍卖阶段”前的“信息采集阶段”。在两个竞拍人的例子里,我们进一步分析了均衡的存在性和其它均衡性质。然后,我们将得到的结论推广到一般的拍卖环境中去。在竞拍人的先验分布和信息采集成本函数都可能不对称的情况下,我们证明了关于均衡存在性的命题。另外,我们证明了,如果竞拍人是同质的,那么这个拍卖中只存在一个均衡,而且这个均衡是对称的。如果竞拍人是异质的,但是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在相同类型中的竞拍人是同质的,那么这个拍卖中的均衡一定是直观的,即相同类型的竞拍人会选择同一个信息水平,而不同类型的竞拍人会选择不同的信息水平。并且,具有低信息边际成本优势的竞拍人会采集更多的信息。
本文与现存的文献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本文将信息采集纳入到第二价格密封拍卖的模型中,将竞拍人私下采集标的物信息的阶段作为整个拍卖的一个重要部分;第二,我们的模型充分考虑到了竞拍环境的非对称性——标的物的价值分布在连续的区间上,竞拍人对标的物的先验分布和信息采集成本都可以是非对称的——这使我们的分析框架更加接近现实;第三,信息结构更加一般——竞拍人可以通过各种手段采集标的物的信息来更新他们的信念,但是标的物对他们的真实价值不可能被完全揭示;第四,与其它文章考虑的重点不同,本文着重分析的是均衡的存在性、唯一性和其它比较静态性质。总之,本文充分考虑到了经济环境的非对称性,将竞拍人信息采集过程纳入到标准的第二价格密封拍卖中去,进而考虑整个拍卖过程的均衡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