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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运用语言传达信息、交流思想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说话者说出的话偶尔会偏离他真正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称这种现象为口误。关于口误的定义,不同学者有不同观点,Boomer&Laver (1968)认为口误是说话者无意识地对他想表达的语音、语法和词汇等的偏离。本研究坚持这一定义,并对其进行了一定的补充,将语用失误也包括在内。在日常交际中,绝大多数的口误不但会阻碍信息的准确传播,还会给一些有身份的人,如:发言人,播音员,政客等带来口角上的灾难。因此,对于口误的研究有助于避免口误的消极影响,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公元八世纪,阿拉伯语言学家Al-ki-sa’I的《大众的语误》的出现,开创了口误研究的先河。随后英语口误的研究经历了心理学分析,语言学分析,以及心理学和语言学分析并重的三个阶段。国内对于汉语口误的研究最早开始于张宁的《语言研究与口误》,接着沈家煊(1992,2001,2006),孟国(1998),姜美玉(2001,2004),杨晋(2011)等都对汉语口误的研究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尽管如此,先前对口误的研究不够系统和全面,且多局限在口误的类型,口误的原因以及英汉口误对比上。本文基于前人的研究,将Austin的言语行为理论,Fromkin的言语产生模型以及Brown和Levinson的面子挽救理论的五条挽救措施结合了起来,从而形成了一个系统来研究口误的生成机制。本研究认为口误的产生、补救过程和言语行为理论的三个行为密切相关。口误产生于言内行为行为和言外行为,口误的补救发生于言后行为。研究发现:(1)导致口误的原因有如下三个方面:语言内原因,语言间原因和语言外原因。(2)产生于言内行为的口误主要体现在意义,句法结构,音调,词汇和语音段上的错误,言外行为的口误主要是指在语境上的错误(相当于语用学中的语用失误)。(3)由于口误是一个非常明显的面子威胁行为,因此,我们在探索口误的言后行为之一(口误的补救)时,以面子挽救理论中的五条补救措施为引导,从听话者的视角提出了5条挽救措施。它们分别是:(a)使用肢体语言,如眼神交流,皱眉或深思等;(b)含蓄地提醒说话者,如听话者将说话者的口误重复一遍,或是委婉地要求说话者再重复一遍;(c)直接公开地告诉说话者;(d)以套近乎的方式告诉说话者;(e)以回避的方式告诉说话者。(4)而说话者对口误的补救主要是为了挽救其损失的面子,减少威胁。本文认为当口误发生后,说话者通常进行如下三方面的补救:(a)公开道歉(中央电视台主持人通常采用这种方式);(b)自我嘲讽(社交达人或是政客通常采用这种方式);(c)马上修补,于此本文中提出了五种策略。本文对于电视节目中汉语口误的语用探讨不仅有助于深化对于口误的理论研究,而且对于提高日常交际的有效性具有重大的实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