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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熊彼特提出“创新”概念以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同时,创新在一些国家的经济发展中处于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2014年APEC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新常态”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显示出我国的经济增速在放缓,同时,产业结构调整也将是我国面临的较为棘手的问题。我们知道,科技创新是带动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式,我们必须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我国也大量出台了创新政策,以此来引导企业及相关主体单位进行科技创新活动,进而带动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与此同时,有一个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创新政策是否能够真正做到对创新绩效起到正面促进作用,如果政策不是有效的,我们在制定政策时又该注意什么呢。此时,我们注意到随着全球信息化的发展,信息经济同时也已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而浙江省在信息经济领域以及在科技创新领域走在我国的前列。所以,本文对浙江省信息经济领域的创新政策演进及绩效进行了分析,以期为相关理论和实践提供参考。首先,本文结合演化经济理论构建了全文的理论框架,然后结合政策分析与政策评价理论构建了浙江信息经济领域创新政策演进分析框架及评价分析框架。其次,本文对2001—2016.4期间的浙江信息经济领域创新政策的演进特点进行分析,得到以下结论:(1)在对政策主体合作情况演进分析中,我们发现,政策制定主体仍是以单一部门为主,但是政策参与主体的规模在逐渐扩大,总的来说,政策主体之间的合作仍旧需要进一步加强;(2)在政策目标方面,除了应继续加强两化融合以及电子商务类政策目标外,还应注重信息技术类政策目标;(3)在政策工具方面,政策工具使用情况不均衡,金融支持类政策工具使用较少。第三,本文利用了熵值法对浙江信息经济领域创新政策的演进效果进行了评价。结合演进特点与评价结果得到以下结论:(1)浙江信息经济领域创新政策表现出比较明显的“阶段性”和“专用性”;(2)总体来说,浙江信息经济领域创新政策的实际实施效果呈上升趋势;(3)不同阶段中浙江信息经济领域创新政策的目标对具体评价指标的影响范围,实际效果及连续性方面存在些许差别。针对这些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了政策制定时的意见与建议,希望能对有关部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