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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事件后,美国对华实施了包括中止军事装备和武器贸易、中止美制卫星出口、中止核贸易与合作、中止多边出口控制机制继续放松对华出口限制等军事制裁措施。在随后的时间里,美国对华军事制裁在每一任政府那里经历了不同的演变过程。本文旨在系统地研究“六四”事件后美国对华军事制裁从实施到演变的整个历史过程,并分析每一届政府甚至一届政府的不同时期制裁政策不同的动因。对于前者,本文主要运用历史分析法和文献分析法进行论述;对于后者,本文运用决策理论中的理性行为体模式作为主要分析工具,以跨机构政治模式作为辅助性工具进行分析。本研究发现:(一)就制裁政策的演变来讲,从布什政府时期、克林顿第一任期、克林顿第二任期、到小布什政府时期,制裁从出台至今依次经历了放松——放松——开始放松后骤然收紧——收紧的发展趋势。(二)就制裁政策的动因来讲,在“六四”事件后,布什政府在维护“人权”的目标下对中国实施了军事制裁,而后在重视中国战略价值、致力于稳定中美关系的目标下放松了制裁;克林顿第一任期在经济安全优先目标下放松了制裁;克林顿第二任期之初在全面接触中国,致力于建立“建设性的战略伙伴关系”目标下放松了制裁,此后却在国会的积极介入下收紧了制裁;小布什政府在防止中国“威胁”的目标下大大收紧了制裁。(三)就整个制裁政策的动因趋势来讲,虽然今天小布什政府坚持的仍是近二十年前美国宣布的对华军事制裁,但其基础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以维护“人权”为由对中国进行“惩罚”,演变成了防止中国“威胁”,试图限制中国军事力量的发展以确保美国的霸权地位。认识到这一点,对于我们深入理解当前的中美关系以及寻求打破制裁的途径来说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四)就外交决策模式的使用而言,理性行为体模式仍是决策分析的一个有效工具,但可对其本身进行完善;运用外交决策模式来分析一个国家的外交决策时,可以根据环境和议题等的不同选择各种模式进行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