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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路建设的发展史,体现了我国从计划经济到商品经济再到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也是新中国从封闭到开放,从落后到繁荣的发展史。7.5万公里,这是1949年新中国建立前夕,我国公路通车里程数。改革开放以后,国家计划经济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交通部联合颁布了国道网规划,并采取措施加快发展公路建设。1988年,上海至嘉定建成了我国第一条高速公路,从此我国公路建设进入了飞速发展的时期。20世纪90年代,国家对公路建设给予了更大的重视,也同样是这一时期出现了一个新名词—“公路三乱”,即公路乱设站卡、公路乱收费、公路乱罚款。1994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全国上下开展了针对“公路三乱”的专项整治。十几年后的今天,我国公路里程达398.4万公里,高速公路里程达7.4万公里,全国逐步形成了四通八达的公路网络。公路运输业已经成为服务范围最广、运输组织最灵活的交通运输服务业。但当初的“公路三乱”并没有消失,公路乱罚款问题尤其严重,就如同久治不愈的顽疾一样始终如影随形,成为公路交通执法中的巨大阴影,引发一系列国计民生问题。本文总结了十七年无法根治公路乱罚款的原因,首先是各种政策法规交错重叠导致处罚标准不统一,其次是执法权限不清以及执法人员水平低下导致执法混乱,最后是有经济利益的驱使导致执法动机失衡。归纳总结各方面原因,从预防到治理再到防止反弹,首先我们不仅需要完善各种法律法规,规范立法活动,将现有法规整合,统一执法标准。还要健全公路执法的监督机制,增加监督方式,扩大行政公开范围。与此同时有效的救济制度同样非常重要,不仅要增加投诉渠道,还要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最后还要推进公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更深层次的防止公路乱罚款的发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想彻底根治公路乱罚款,关键在于各部门共同努力、协同配合、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