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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是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一种非常重要的证据,也是运用最广泛、最普遍的证据之一,因其具有直接性和较强的证明力而备受重视。但是,证人证言的真实、充分是以证人适格为基本前提的,证人由于年龄、知识水平、所处的地位、生理和心理状况的不同,其证言的真实性和证明力也存在着差异。正确地认定证人,就会大大提高证据的可靠系数,从主体上保证这一证据形式的说服力与可信度。因此,证人资格问题是证人制度的首要问题,证人资格制度涉及首要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证人证言的客观性和关联性。因此,对证人资格问题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本文主要是从刑事诉讼证人的角度,通过对两大法系不同国家证人资格的比较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证人资格制度的建议,以便在诉讼中更好地适用证人证言,并为案件事实的正确认定提供理论基础。 全文共分五章。 第一章主要是谈对证人的认识,通过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对证人的不同认识,对证人性质、证人分类进行了研究,本章比较全面地对证人的概念进行了表述。 第二章对证人资格的普遍定义及其认定原则作了介绍,指出证人资格最为核心的问题是对证人在能力方面可信性的最低要求问题,对证人资格的认定原则主要是指对案件事实情况的亲身体验、感知、记录和回忆的能力,辨别是非和正确表达的能力、与案件是否存在利害关系等方面。最后介绍了两大法系国家对证人资格的规定和我国对证人资格的限制。 第三章主要分析了影响证人资格与作证能力的具体因素。主要就证人的年龄、智力和精神状态及道德品行进行了比较分析。 第四章着重论述了目前法学界有较大争议的几种特殊证人的资格问题。本章在对国外部分国家特殊证人资格问题进行详细介绍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几种特殊证人资格问题,并提出不能因年龄原因而剥夺儿童的证人资格、肯定侦查人员的证人资格、建立鉴定人资格审查制度等立法建议。 第五章在对我国证人资格制度进行归纳的基础上,就证人资格的法律规定,证人的感知、记忆、正确表达、辨别是非能力是否先行审查,单位的证人资格及污点证人等问题提出了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