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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上市公司资金管理手段逐渐丰富,理财产品以其期限短、风险小、收益稳定等优势,吸引了一大批上市公司的关注并成为上市公司最惯常的资金管理手段。委托理财可以帮助上市公司提升资金管理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提升资金收益。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即是指公司将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给银行、信托、基金等主体,由上述主体在约定期限内管理,并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管理费或分享理财收益的行为。2012年12月21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允许上市公司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此投资理财产品受到大量上市公司的追捧。上市公司委托理财规模的迅速增长引发了外界的讨论:上市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是出于现金管理动机还是投机动机,上市公司是否会将委托理财资金及时变现并投放于实业投资项目,是否能在保障核心业务投资的同时提升闲置资金管理效率,委托理财风险和理财丑闻是否会席卷资本市场。由于不同的上市公司,其行为决策会有不同的动机,对于投资理财产品而言,上市公司可能会为了管理现金而将暂时闲置的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并在未来面临投资机会时释放理财资金进行实业投资,此时委托理财扮演着“蓄水池”的角色,有助于缓解企业融资约束,提升投资效率;但是上市公司也可能仅仅出于投机动机,通过委托理财赚取收益并作为实业投资的替代,此时委托理财会“挤占”上市公司实业投资,导致投资不足。本文选取投资效率这一变量,通过观察委托理财资金占用程度对投资效率的影响,来检验委托理财的经济后果,同时可以反观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决策的动机,是为现金管理,抑或是投机。此外,本文引入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是否受到产业政策支持和所处金融市场发达程度两个外界的变量,来观察上市公司委托理财行为对实业投资的影响是否会发生改变,并进一步讨论上市公司产权性质、股权集中度和管理层持股,以及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四个内部因素对委托理财和投资效率二者关系的影响,以丰富对于上市公司委托理财行为后果的研究。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上市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主要发挥“挤占”效应,导致投资效率下降,上市公司具有通过委托理财进行投机的动机。而在产业政策的支持下,投资效率受到的负面影响会得到缓解;并且当企业处于发达的金融市场环境中时,委托理财资金占用对投资效率的负面影响会有所降低;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其投资效率受到委托理财影响的程度较非国有企业会更小;当企业股权集中度越低,其进行委托理财对于投资效率的负面影响会越小;而管理层持股比例越高,委托理财的“挤占”效应就越弱,投资效率受到的影响就越小;最后,对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上市公司,其投资效率受到委托理财资金占用的负向影响的程度会减弱,而对于使用筹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司则不存在上述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