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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和政府不断追求并为之奋斗的重要目标。当今社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和社会飞速发展并不断进步,社会利益诉求日益多样化,原有的利益格局发生着深刻而又显著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不同社会主体之间发生着错综复杂的利益摩擦,引发了各种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影响了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并对政治稳定产生了一定的威胁。这就要求各级政府深入探索和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加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加快完善社会管理的政策和法规,创新社会管理方法,整合社会资源,激发社会活力,提高社会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在社会管理创新背景之下的法律服务研究,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层面和内容,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在法治框架下合理有序地进行。如何在社会管理创新背景下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的作用,解决好新时期社会管理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正是本文所要探讨的。本文对社会管理创新和法律服务进行了比较深入和系统地研究。首先阐述了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状况综述以及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其次,本文从对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内涵、法律服务的内涵及范围进行科学界定入手,阐述了社会正义理论、服务型政府理论、依法行政理论和法律公平理论,并运用这些理论分析了社会管理创新对法律服务的价值诉求。再次,结合我国当前社会管理创新背景下法律服务的基本实践分析了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我国社会管理创新背景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不科学、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未真正务实、城乡一体法律服务工作体系尚未建立、人民调解存在诸多不足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原因剖析。然后对当前其他社会管理较为创新的国家如美国、英国、法国的法律服务方面的基本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提出了健全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切实做好针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工作,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法律服务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制度在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活力等具体措施,具有一定的普遍适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