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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颁布以来,民办教育进入迅速发展的道路,近年来,宿州市立足于本市实际情况,颁布了《宿州市加快民办教育发展若干规定》、《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为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提供了制度保证。学校体育承载着培养学生健康体魄的重要任务,对学生的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都起到良好的作用。对宿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体育教学现状的了解,分析成因,并提出建议。本研究主要运用了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访谈法、数理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宿州市16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学生、教师、体育教学、物质保障等方面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如下:学生对体育课有浓厚的兴趣,学习态度较为端正;以锻炼身体和增强体质为主要学习动机;宿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体育教师以年轻教师为主,教师数量不足,师生比较低;男教师的数量多于女教师的数量;没有高级职称,缺乏对教师的在职培训;多数教师没有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学术水平不高;体育经费投入不足,影响到体育教学的正常开展;体育场地设施能够保证基本教学需要,但在阴雨、雾霾等天气条件下,正常的体育教学无法得到保证。体育教学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规范化程度不高。体育课时开设不足,不能很好地按照新课标的要求进行教学;教学计划和教案的编写以传统的模式为依据,难以将新课程标准的相关理念融入其中。体育课程的地位较其他学科较低,教师的待遇也低于其他学科,师资队伍稳定性较差。针对宿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体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建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把民办学校的体育工作放在教育事业的发展的重要位置,吸引更高质量的生源来校学习。充分利用人员聘用和资金使用上的自由度,加强经费投入。学校的举办者要给自己正确定位,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体育教师的培训,强化体育教师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