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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以网络技术为支撑的国际互联网正以前所未有的势头席卷全球,融入到人们的工作、生活中,并深深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习惯和方式等。可以说,地球上的每一个人都不同程度的受到其影响。网络在给人们带来福祉的同时,也带来了问题——网络伦理失范。由于网络发源于西方,接入我国仅有十多年的时间,对网络伦理规范的研究大都从他律入手,较少重视网络主体自身的道德自律。网络自身的开放性、虚拟性告诉我们,网络社会和谐秩序的建构必须以网络主体的自律为基础,提高和强化他们的道德素养,使他们在虚拟的网络空间,和平、和谐相处。这恰是本文的基点所在。本文以网络主体的道德自律为切入点,充分挖掘我国传统儒家和谐思想的精髓:“仁爱”、“中和”、“诚信”、“慎独"等思想。从人——这一主体出发,探求其内在的道德价值。人,是社会性和自然性的统一体。社会性是道德价值的体现,而自然性则是人的本源所在。但是在网络社会里人的自然性得到极大张扬而社会性却不同程度的弱化。道德、责任和义务的弱化,导致大量失范现象的出现。儒家思想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人学理论,儒家和谐思想就是关于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相处的理论。笔者提出“网络社会人与人应该相互关心、帮助、人与人应该和谐相处、人与人交往相互诚信、自我独处要坚守道德底线”等命题,突出了“关爱、诚信、慎独”的核心价值对网络伦理构建的意义,本文也将重点放在第三部分。本文的第一部分对网络伦理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二章对儒家和谐思想的基本内容和价值进行考察。第三章是对儒家和谐思想对网络伦理构建的论述。建设和谐社会是时代的要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作为人们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网络社会的和谐也是时代主题的一个要义,以人为本来构建网络伦理,具有很强的时代意义。但是由于技术的不可预见性,在未来的网络技术发展中,会有新的伦理问题出现,网络伦理道德作为一种调节网络社会关系、约束网络主体行为的重要行为准则,必须具有预防性和前瞻性。所以,笔者力图用儒家和谐思想来探求网络伦理的构建,尊重人、尊重人的自然合理需求,在道德理解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和谐的“第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