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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在我国政府和民众对现行户籍制度改革已成为共识的条件下所展开的。文章从中国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形成的过程着手,对中国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形成过程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分析与阐释,在此基础上考察了中国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逐步从原初意义上的人口信息统计功能转化为现在的社会福利分配器功能。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造成了公民城乡身份不等、福利权利差异、迁徙自由受阻和诱发政府懒政。中国现行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在于剥离附着在户籍上的利益,使中国户籍管理制度恢复其原初意义上的人口信息统计和人口登记管理职能。2011年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今后政府所出台有关劳动就业、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不得再与户口性质挂钩。在政府鼓励农民转户进城的政策指引下,如何做好转户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配套问题也就成了重中之重,也就成为我国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极为关键和重要的环节。即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性环节在于——剥离利益附着户籍制度和做好转户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配套。重庆市作为我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一,则在2010年全面正式启动了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内容的户籍制度改革。一个极为重要的亮点在于,此次的重庆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在于解决转户进城农民社会保障机制配套。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在坚持三分法的总体框架结构下,着重解决转户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配套,在具体措施上采取三三五模式,并且在分析重庆户籍制度改革的框架、结构和模式的基础上,对重庆所进行的户籍制度改革涉及的社会保障机制配套措施进行了评析。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既定路线和总体方针是让农民通过转户进入城市,在此指导思想的指引下,如何让更多的转户农民真正成为“城里人”以及如何做好他们在城市里的生存保障和开拓发展就成了户籍制度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环节。除了转户农民自身的努力以外,政府在助力转户农民融入城市的过程中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2011年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要求对农村人口已落户城镇的,政府要保证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本文通过借鉴德国行政法学者提出的“生存照顾”理论,旨在加强政府对转户进城农民的生存照顾责任。这种对转户农民的生存照顾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第一,政府要对转户进城农民的生存权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并且这种保障的性质是持续不间断的保障;第二,政府还要对转户进城农民在城市的发展权提供一个有力的支持,对转户农民真正融入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这就要求政府对转户农民的发展提供连续辅助之责任。作为英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他提出了不同于传统福利国家建设的“第三条道路”思想即社会投资理论。其认为不能走传统福利国家的老路,应该通过借助社会投资理论来发展社会福利保障事业,通过借助社会投资理论,引导政府把更多的资源和优势集中到对人——转户进城农民的投资上,进一步为解决转户进城农民立足城市和在城市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现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