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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确立,我国形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双轨制”运行的方式,由于二者退休后在待遇问题上无法体现公平,便引发了相关社会舆论压力,长期以来加深了社会矛盾。近年来,社会上对于养老保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民众要求“并轨”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涨,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体现公平与效率原则以及优化社会人才资源的配置,国务院在2015年初相继发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两份文件,开启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轨的重大历史改革。
养老保险并轨实施已经走过了四五年,这期间诸多学者的研究多是针对制度建设的问题,而关注制度运行的研究较少。本文选取绥德县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时代背景,探究绥德县养老保险并轨后的运行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与原因,结合社会保障的相关理论以及实际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这不仅可以丰富养老保险的理论体系,而且有利于推动绥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的后续工作部署,更能够对各基层单位推进养老保险并轨工作起到较强的参考作用。文章梳理明确了各个时期学者的一些观点,对养老保险相关理论结合绥德县实情进行了阐释,对比分析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前后的差异,并通过问卷调查研究,进一步阐述了绥德县养老保险并轨存在“公平问题仍需平衡”、“并轨进展较为缓慢”、“人才流动仍然受阻”和“个人参保意愿不强”等问题,指出了“政策制度有待完善”、“业务开展多方受阻”、“年金差距影响流动”和“待遇下降引发担忧”等主要原因,运用社会保障学的相关理论并结合绥德县的实际情况,提出了“逐步实现制度公平”、“提升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平衡发展年金制度”和“加强养老保险建设宣传”等对策建议。
养老保险并轨实施已经走过了四五年,这期间诸多学者的研究多是针对制度建设的问题,而关注制度运行的研究较少。本文选取绥德县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时代背景,探究绥德县养老保险并轨后的运行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与原因,结合社会保障的相关理论以及实际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这不仅可以丰富养老保险的理论体系,而且有利于推动绥德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的后续工作部署,更能够对各基层单位推进养老保险并轨工作起到较强的参考作用。文章梳理明确了各个时期学者的一些观点,对养老保险相关理论结合绥德县实情进行了阐释,对比分析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前后的差异,并通过问卷调查研究,进一步阐述了绥德县养老保险并轨存在“公平问题仍需平衡”、“并轨进展较为缓慢”、“人才流动仍然受阻”和“个人参保意愿不强”等问题,指出了“政策制度有待完善”、“业务开展多方受阻”、“年金差距影响流动”和“待遇下降引发担忧”等主要原因,运用社会保障学的相关理论并结合绥德县的实际情况,提出了“逐步实现制度公平”、“提升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平衡发展年金制度”和“加强养老保险建设宣传”等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