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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估人作为一种保险中介组织,它与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起构成保险中介市场的三大支柱,在我国保险事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由于保险公估人在我国发展的时日尚短,与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相比,还存在诸多问题。尽管近年来,保险公估人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关注,但是大多是经济、保险学者们从经济、保险的角度进行的理论研究,从法学的角度对保险公估人进行系统的研究还较少。因此,有必要从保险公估的市场和现状入手,对目前保险公估人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对策,完善我国保险公估人法律制度。本文首先系统论述了保险公估人的基本知识,并指出对保险公估人进行法律规范的重大意义。接着考察了英、美、韩、日四国的保险公估人制度,比较出它们制度的优势。要完善我国的保险公估人法律制度就要对我国保险公估人的行业现状和现行法律的缺失进行清醒的认识,所以第三部分就这两个问题进行了深刻、具体的分析。找出症结,就要对症下药,所以,最后一部分提出对我国保险公估人主体制度、监管制度、民事责任制度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