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风景名胜区是我国宝贵的自然文化遗产资源,是具有保护性、公益性、展示性和传世性的瑰宝。我国大多数的风景名胜区中都有居民的存在,他们由来已久,经过长期发展,已形成村落、集镇等聚居方式。在历史的岁月中,风景名胜区内的居民和风景名胜区形成相互依存和促进的关系:一方面,居民依赖于风景名胜区的资源进行生产和生活;另一方面,风景名胜区因为其内部居民长年累月生产和生活的积累,形成独特的人文景观。然而,随着我国当前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与旅游业的迅猛发展,风景名胜区和其内部的村庄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逐步走向富裕的村民热情于翻建自己的住宅,试图改善居住环境或扩展旅游服务事业。但因缺乏正确的建设管理和引导,这些村庄的建设往往和风景名胜区的风貌极不协调,也和游客的需求不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给广大农村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风景名胜区内部的村庄也得到了发展的机遇。然而,风景名胜区内的村庄毕竟不等同于普通的村庄,它们有着其自身的特殊性,新农村建设不能着眼在村庄外貌的“新”上,其外貌甚至可以陈旧一些,材料可以乡土一些,这样更有利于保持传统村庄的风貌,也更容易与风景名胜区整体风貌协调;新农村建设更应该关注的是内涵,让老村庄焕发新的活力,合理利用风景名胜区资源,在保护资源的基础上协调经济的发展,提高景区内村民的生活水平。本研究立足于北京市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调研了风景区内部以及周边相关的三十多个村庄,对北京市风景名胜区村庄景观风貌现状进行总结,提出村庄风貌存在的问题,其中主要分析了村庄风貌构成要素中民居建筑风貌存在的问题。在风景名胜区村庄景观风貌建设章节中,也主要以民居建筑的风貌建设为基础,同时提出村庄自然环境、村庄整体布局、村庄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风貌控制和建设要求;论文也从村庄的管理模式、经济结构、生态环境、法规体系和科技体系方面提出了和风景名胜区风貌协调的相关建议。论文以和风景名胜区关系密切的几个村庄为案例,分析了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村庄发展建设和风景名胜区风貌协调的几种不同模式,以期为更多的风景名胜区村庄景观风貌建设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