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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截至2017年2月,全市入选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共有639项,其中4项世界级,34项国家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文规定学校应当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本文借助政府职能理论与治理理论,运用文献研究法、访谈法和案例分析法,对泉州市非遗校园传承管理问题展开研究。首先,从非遗校园传承的内容和类型分析入手,厘清其概况,并阐述泉州市非遗校园传承的管理现状。其次,从管理机构、传承队伍、经费投入、课程管理和传承载体等方面进行阐述,分析泉州市非遗校园传承中的管理问题的形成因素:政府主导性过强、教育经费分配不均、专业非遗传承人数量有限、非遗教育中介组织缺乏、教师队伍的结构性缺编明显等。最后,通过借鉴日本非遗校园传承的管理经验,即政府注重监管,教育治理主体明确,多元力量通力协作等,并结合泉州市非遗进校园的实际,提出构建非遗校园传承的教育公共治理模式:坚持有限的政府、建设规范的市场、构建专业的社会、激活自主的学校、培育自觉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