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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是中国文化的核心观念,它包括儒家的孝道思想,社会的孝道伦理规范以及孝行为的内容与方式。古代社会的运作有赖于孝道伦理,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中国传统文化是"孝"的文化。晚清以来,传统家庭伦理纲常观念不断受到非议,"孝"自然也成为时人批判的重点。五四时期的"非孝"思潮,以颠覆伦理纲常观念为目标,产生了重大影响,受到学术界的重视。"非孝"即对中国传统孝文化的批判。五四时期,陈独秀、吴虞、鲁迅和胡适等知识分子是这场思潮的主要参与者。民国初年,袁世凯政府大力鼓吹"忠孝节义"的道德伦理,推行类似明清王朝旌表制度的褒扬政策,倡导人民继续固守古代的伦理规范。同时,社会名流极力呼吁"忠孝节义"是立国之本,学校也倡导"孝"的教育,使国人笼罩在传统伦理道德氛围之中。这些做法引起了激进知识分子的反感。五四知识分子认为"忠孝节义"是国民性的黑暗面,它压抑甚至扭曲了人性,无法造就独立自主的人格。基于个人主义和进化主义的观念,五四知识分子认为孝道伦理无法适应现代生活。一方面,现代生活以经济为支柱,个人的人格独立与财产独立是两个必备条件。然而,儒家的纲常伦理,使得为人子为人妻者,既没有独立的人格,也没有独立的财产。另一方面,现代生活同样需要政治上的独立信仰,子不必同于父,妻不必同于夫,而儒家孝道思想主张"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所以,儒家纲常伦理与民主共和制度不能调和。"孝"是专制的精神基础,维护着家国一体和专制统治;"孝"极大地压制了子女个性的自由发展,是一种奴隶道德;愚孝、伪孝以及片面义务之孝等异孝行为,是孝道伦理的必然结果。这是学术界对五四知识分子批判孝文化的普遍看法。本文进一步论证五四知识分子"非孝"的内容,除了学术界揭示的上述内容外,至少还包括基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对早婚、专制婚姻和女子继承权等女权问题的探讨。愚孝、伪孝等异孝行为的出现,根源在于"亲子主恩"的思想观念。五四知识分子提出"父子无恩"说,从根本上冲击了孝道伦理,子女并不需要"天经地义"地报恩父母,父母也不必成为孩子的人生尺度。为了突显中国传统文化的弊病,传播西方文化的理念,五四知识分子并不打算分析孝文化的来龙去脉,也没有刻意区分先秦儒家孝论和后世孝道思想的差异,只是根据孝文化在历史和当下生活中的实际效果来作评价。这样的做法,不可避免地忽视了儒家孝道思想中的合理部分。不可否认,在当时,这种直击要害的分析方法有利于思想的解放,具有历史的合理性。但是,当我们今天回头再审视这场"非孝"思潮时,我们便不能不指出五四知识分子在孝文化的评价上,存在一些缺陷。历史和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一些愚孝、伪孝和片面义务之孝的事件,然而,把这些异孝行为视为儒家孝道思想的必然结果,也不是合乎情理的判断。历史和现实中存在的异孝行为,能否在儒家经典中找到对应的依据,暂且不论。单是这一观点——思想必然导致现实状况的出现,就值得商榷。五四知识分子认为孝道压抑人性,无法造就独立自主的人格,而儒家孝道思想中的"谏诤"原则,恰恰是个人自主意识的体现。五四知识分子追求的理想家庭,核心是父子平等、人格独立和相互扶助,而这些精神实质恰恰是儒家一再坚持的孝道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