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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与社会经济生活息息相关,但由于时空分布不均、水污染等原因,水资源质量、存量短缺等问题日益突出,威胁到人类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水资源环境经济核算将一切与经济活动相关的水资源为研究对象,通过核算水资源与经济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为与水相关的管理决策者提供技术支撑。本文在上海市水资源环境经济核算试点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尝试提出一种基于"水质价值"的水资源核算方法的探讨,以上海市为例进行了年度水资源环境经济核算实证研究,以期修正在以往水资源核算中对"水质"考虑的欠缺。在上海市2007年水资源实物量和价值量试算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对上海市2015年社会水循环"取-供-用-排"系统的水资源实物量进行核算,结果表明:①2015年水资源物质流总物质需求量为106.67亿立方米,经济体投入生产消费的水资源量为100.08亿立方米,排水系统排水总量为77.16亿立方米,参与社会水循环的水资源重新排放至自然环境的总量(包括隐流)为84.29亿立方米,相比于2007年核算结果均有所减少。②2015年水资源总量为10080.75亿立方米,相比有所增加,其原因是年度过境水资源增加及本地降水量增加。③2009年和2013年两次水价调整方案对居民节约用水有较为明显的促进作用。④与2007年相比,火电工业单位发电量的用水量降低,农田亩均用水量略微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反映出各行业用水效率普遍提高。⑤2015年共产生7.13亿立方米隐流,数值保持稳定,仍然集中于公共供水业和农业。良好的"水质"是水资源的一项重要特性,是决定水资源使用价值和用途的重要因素之一,基于目前的水资源费、供水费、污水处理费等实际市场交易价值,对上海市2015年水资源价值量进行核算,结果表明:①2015年共产生价值量99.15亿元,取水系统价值量为3.91亿元,供水系统为54.42亿元,排水系统为40.82亿元。②2015年水资源价值量增长较为明显,与2007年相比增长率为76.52%,其原因是水价上调。其中取水系统价值量增长率最大,较2007年增加了 2.15倍,水资源费相对上调体现了对环境水资源价值的日渐重视。③按原有不考虑水质的情况下,尽管2015年水资源费相对上调,但取水系统价值量依然仅占总价值量的3.94%,难以反映自然水体水资源的真实价值。论文尝试提出基于"水质价值"的水资源价值量核算方法,初步编制了 2015年上海市年度地表水水资源质量账户,根据恢复成本法,以V类水标准的水质指标浓度限值为水质价值零点,探讨建立了上海市水质价值函数,初步估算了地表水水资源存量价值,对取水系统和排水系统价值量进行了修正探讨,提出了针对水资源税费和排污税费的相关建议:①提出根据水质价值估算结果,按照公式"地表水资源存量价值(亿元)=实物量(亿吨)×水质价值(元/吨)"可估算地表水水资源存量价值,从而解决水资源价值流起点核算问题;②以基于水质价值的取水水资源价值量为依据对水资源税费进行调整,有助于推行更符合水资源保护理念的水资源税费制度,建议对水资源税费标准适当调高,并根据"优水优价"的理念对取水水质实行差额收费;③基于水质价值的排水水资源价值量估算结果为依据制定排污税费,有利于减少因排水导致的地表水资源存量价值的损耗,建议排污税费的征收标准以排水水质对地表水资源存量价值的损耗程度分级制定,对排水水质价值为负数的排水户征收相应的水资源排污税费;对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按超标程度对其征收水资源排污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