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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企业,是指在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中,用生产或者服务来满足社会的需要,以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为特征,依法设立,是一种营利性经济组织。企业是人类的一大发明,是人类众多智慧成果中较为闪烁的明星,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最具有活力和创新性的市场因素,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最用,现代人们的生存和生活已不可能离开企业这种组织,但是,任何事物都存在其两面性,企业这种经济组织也不例外,它的发展和壮大,也为社会带来了诸多的问题,如环境问题,安全问题等等,其中最为严重的便是企业犯罪这一问题,企业犯罪是企业刑事责任产生的一个法律事实根据,刑事责任是犯罪的必然法律后果。在我国,企业刑事责任在我国刑法规定的单位中有所涉及,但是这些规定并没有全面的对企业的刑事责任进行规定,且二者之间也并不是重合关系,而是存在着交叉关系。本文从企业刑事责任的概念,以及其他相关概念的对比来为基础,并通过对国外企业刑事责任研究的状况进行了分析,结合我国的企业刑事责任研究样态进行分析,即对企业刑事责任之样式和形态进行分析,并指出我国目前的不足并对国外的理论进行了借鉴,最后提出企业刑事责任类型化和完善企业刑事责任立法的见解,希望可以对我国企业形式责任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活动起到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