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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煤炭生产总量和使用总量在世界总量中所占比重较大,我国主要基础能源还是以煤炭为主,煤炭在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它在全国一次性能源生产和消费中占着百分之七十左右的比例,再加上短时间内替代能源还未被发现或者推广难度较大,我国对煤炭产业的依赖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山西省作为煤炭资源大省,全省对于煤炭行业的依赖相较于其他省份更为突出。但是伴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再加上煤炭的开采本身属于高危行业,煤矿企业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已经成为当代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煤矿生产事故产生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这和煤炭开采会直接受到各类自然灾害的影响有一定关系,再加上有的煤矿企业为了单纯的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了企业中安全设备的投入,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够完善和规范,煤矿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再加上政府对于煤矿的安全监督管理也有诸多不足和漏洞,一系列的原因最终导致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较低,矿井安全事故频发,这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产生了巨大的威胁,对煤矿行业的行业形象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也都会有负面的影响,因此,对这方面的研究就显得十分必要。本文的主要思路:首先对我国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问题提出的背景,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概念的界定,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论文的研究内容和方法以及论文基本结构、论文可能的创新等几个方面作了阐述;其次对我国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尤其是山西省政府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现状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再次论述了山西省政府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对其形成原因进行了详细分析,为后文解决策略的提出打下了铺垫;最后提出了对策和建议。笔者通过对大量国内外煤矿安全相关文献的深入研究,以相关理论作为支撑,对中央和地方对煤矿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较为详尽的阐述,结合山西省政府监督管理现状,找出目前在政府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进行深入剖析。本文的重点是针对问题提出了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的对策和建议,主要从完善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政策、理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机制、改进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方法、提升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执行力等五个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本文在加强相关法制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安全责任主体主观能动性,保障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等方面提供了较好的建议,希望本文可以对山西省煤矿安全有效监督管理和煤矿企业的安全稳定生产起到一定的借鉴和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