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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项重要时代课题。生态文明建设既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政治任务,我国政府应该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引领和主导作用。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我国政府生态责任的基本问题是探索增强和完善我国政府生态责任路径问题的理论前提。这就包括明确政府生态责任的科学内涵,阐述增强和完善政府生态责任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等具体问题。近年来,我国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做出许多积极努力,也取得了许多成就。与此同时,政府生态责任也存在缺失现象,主要表现在:政府生态责任意识淡薄;政府生态管理主体缺位;政府生态管理职能错位;政府生态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等方面。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既有主观上官员生态观念意识淡薄,也有客观上发展地区经济的压力;既有历史传统惯性的影响,也有现实新情况的发展变化;既有国内政府单纯盲目追求发展的利益驱使,也有国际缺乏政府间合作互动的机制确立。面对我国政府生态责任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应从多角度来探究增强和完善我国政府生态责任的具体路径。本文认为政治路径、制度路径、经济路径、社会路径和文化路径对于增强和完善我国政府生态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而言,政治路径是要突出政府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引领和表率作用,其主要体现在树立“生态型政府”价值理念、发挥环保示范作用和加强审批和执法力度等方面;制度路径是要凸显制度对加强和完善政府生态责任的刚性约束特征,其主要体现在加强和完善生态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生态问责机制和生态考评体系等方面;经济路径是要凸显政府对于经济发展的引导、调控、管理、服务等具体职能,其主要体现在调整政府财政支出、优化我国产业结构和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等方面;社会路径是要凸显政府应对由公民个体、环保NG0和企业等构成的社会主体的环保意识提升和环保行为履行的引导和调控,其主要体现在引导和推动公民个体的生态行为、鼓励和支持环保NGO的生态行为和强化和培养企业的生态责任意识等方面;文化路径是要使生态价值观为全社会所了解、认知、接受和认同,其主要体现在加强生态伦理观念教育、进行生态环境宣传普及和加快绿色人才培养方面。我国政府在经济结构不断调整、发展方式急需转变、人民生活水平亟待提高、诸多社会问题需要解决等现实境遇,增强和完善其生态责任依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