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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现代服务业投资环境是一个地区吸引现代服务业外商投资的决定因素,它的好坏将直接影响该地区现代服务业引资的规模和结构。本文从受资者角度出发,从现代服务业的自身特点及其对区域投资环境的特殊要求入手,对区域现代服务业投资环境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选取对现代服务业引资具有影响力的指标,构建一套完整的区域现代服务业投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用以评价我国珠江三角洲经济区、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环渤海经济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四大经济区域内12个省市的现代服务业投资环境,从而为这些地区有针对性地改善现代服务业投资环境提供政策建议。 本文是按照以下步骤对中国区域现代服务业投资环境评价研究展开论述的: 首先,本文将区域现代服务业投资环境评价的相关概念加以界定,并提出整个研究的理论和现实基础;第二步是分析现代服务业的特点及其对区域投资环境的特殊要求,从而将区域现代服务业投资环境划分为区域环境因素子系统和产业特质因素子系统,这两个子系统分别下设若干个因素;第三步是在区域现代服务业投资环境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选取适当的指标来构建指标体系;第四步是评价方法的比较与选择和评价流程的说明;第五步是对我国东部地区的珠三角经济区、长三角经济区、环渤海经济区以及东北老工业基地四大经济区域内12个代表省市的现代服务业投资环境进行评价和比较。最后得出本文的结论。 本文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其思路是先对区域环境因素子系统中各因素和产业特质因素子系统分别进行因子分析,再对提取出的区域环境因素子系统主因子同产业特质因素进行因子分析,以实现区域现代服务业投资环境的综合评价。 本文的研究成果是:(1) 将区域现代服务业投资环境定义为“在一定时期内某一特定区域所拥有的影响和制约现代服务业吸引外商投资数量、结构和效益的各种区域因素和产业因素的有机复合体”;(2) 将区域现代服务业投资环境划分为区域环境因素子系统和产业特质因素子系统,前者是区域现代服务业投资环境的基础,后者是区域现代服务业投资环境的关键,起到决定作用;(3) 我国四大经济区域现代服务业投资环境呈现两极分化的不平衡现象,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和江苏位居前五名,河北、黑龙江、吉林排在后三名;区域排名为:长三角经济区、环渤海经济区、珠三角经济区、东北老工业基地。该结果与实际基本相符,具有一定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