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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拉动经济高质量增长的一个重要引擎,“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更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在2015年已经达到GDP的8%,产业创新能力和盈利能力明显提升。《“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更是确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未来竞争中的突出地位,在2020年这一比例将达到15%。但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竞争优势不明显,存在着研发投入不足和融资约束的问题,需要政府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补贴,然而政府补助是否存在“挤出效应”或是“松绑”效应也有待研究。基于企业创新的视角,本文选择以融资约束、政府补助和企业创新为研究对象,收集了2010至2016年A股上市并披露研发投入的493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以信息不对称理论、不确定性理论以及政府干预理论为研究出发点,探求融资约束与企业研发创新、政府补助和企业研发创新之间的关系。文章采用了Tobit回归模型,以研发投入强度为被解释变量,以融资约束SA指数和政府补助为解释变量。通过实证研究方法,从而检验融资约束的制约作用和政府补助的“松绑”作用。研究结果表明,企业的创新活动不同程度地受到了融资约束的负面影响,这一点在非国有、中小企业中体现的尤为显著。政府的资金补助政策会从直接和间接两个方面改善企业在创新活动中面临的融资约束困境,这一点同样在非国有、中小企业中体现的尤为显著。非国有、中小企业虽然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体构成部分,也面临着比国有、大型企业更为严峻的融资约束形势,虽然政府对后者的资金支持力度明显更大,但整体改善效果却不太理想。依据研究结论,进而提出了改善的三项措施:第一,降低信息不对称。规范研发投资信息披露、加强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完善第三方机构对研发项目进行评价。第二,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引导社会资金流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第三,有针对性的进行政府补助。细化、统一政府资助资格标准,公开、公示资金使用途径,完善补贴项目评估甄选机制。适当情况下增加对中小非国有企业的政府补助。